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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日報:賣友求榮?謝長廷應說明獎金故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4 10:31:27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媒體揭發,謝長廷於一九八二年曾由“調查局長”阮成章頒給二十萬元獎金,謝長廷為此對媒體提出妨害名譽之訴,兩度裁定不起訴,又第二次提起再議。邱毅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指出,當時“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長高明輝、調查員謝育男,在北檢作證時,指證確有其事,並指證謝長廷當時具有“調查局”通訊員身分。

  中華日報今天社論說,二十萬元獎金,在二十八年前是筆可觀的金額。“通訊員”的工作內容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謝長廷有此“頭銜”,應是他與“調查局”有“互動”關係。而“調查局長”之所以頒給他鉅額獎金,當然是因為他在工作上“表現優異”之故。

  上述推論,是根據高明輝和謝育男在北檢的證稱。他們是否說謊?若是,就涉及偽證罪。謝長廷如果沒領過那筆錢,也不是“通訊員”,理應對他們提出控告,令人不解的是,謝長廷並沒有這樣做。

  社論指,謝長廷初時不願回應,經媒體一再追問,他的回答是“忘記了”,後又指稱國民黨對他抹黑。這個答覆是難以令人信服的;因為,二十萬元在那時既是筆大數字,而謝長廷又為文自剖出身微寒,豈會忘記有沒有那筆錢?

  謝長廷的迴避、閃爍,引起了許多人不滿,其中以施明德的態度最為強烈。施明德因美麗島事件被判無期徒刑,是判刑最重的一人,他對民主運動的付出,在精神上、在行動上堪以“視死如歸”形容。他以坐了二十六年“政治牢”為榮,若有同志在反對陣營中做為掌權者的“臥虎”,以此“賣友求榮”,他的憤怒是可想而知的。

  社論表示,施明德要求謝長廷在一週內澄清此事,時限到後,如未做說明,就是默認有其事。施明德並重話抨擊謝長廷是“打擊異議分子的台奸”。謝長廷曾參選“總統”,在民進黨中至今仍有重要地位,若他取得政治權力,依照施明德的說法,不啻“台奸領導台灣”,那是多麼危險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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