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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調研地產市場:偷漏稅造就房地產暴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1 10:00:36  


  中評社北京5月11日電/據經濟參考報消息:記者近日在採訪中獲悉,當前一些開發商利用地方招商引資的各種優惠,以及房地產項目跨度長、環節多、成本計算複雜的特點,千方百計偷稅漏稅。有關專家建議加大房地產企業稅收徵繳力度,打破房地產行業的暴利屬性,不僅能挽回稅收損失,也能促進行業健康理性發展。 

  囤土地抬房價 成本低利潤高 

  內蒙古包頭市一名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房地產行業近年來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進入,與房地產項目暴利有很大關係。通過囤積土地、哄抬房價、漏稅避稅,房地產業利潤遠遠高於其他行業,可謂獨一無二。 

  “2002年以前我從事物流行業,一年賺300萬至400萬元就不錯了,利潤只有7%左右。後來轉行加工業,利潤達到20%。現在搞房地產,3年前一個項目投了2億元,3年後除去成本淨掙2個億。搞了房地產,就不想再搞其他行業了。”這位開發商說。 

  “房地產企業利潤來源有三個方面,一是囤積土地,二是抬高房價,三是避稅。其中稅收規避方式較多,所以地價和房價上漲部分幾乎都成為企業利潤。”這位開發商透露,“按規定,一個項目從拿地到建成房子用3年時間,需繳納近2%的土地增值稅,但通過與稅收部門協調,土地增值稅一般可以免征。國內一些大房地產公司往往囤積幾千畝土地,過幾年後轉手賣給小開發商,一畝地掙七八十萬元差價,這部分利潤幾乎都能避稅。” 

  “從抬高房價來說,房價上漲越猛,開發商利潤就越高,而稅收徵繳方面卻很乏力。比如,現在房屋銷售環節徵收16.5%的所得稅,2009年各地房價幾乎都上漲了50%,城市中心房價基本都翻了番。以前單價賣1萬元的房子,交所得稅1650元,毛利潤為8350元;現在房價漲到2萬元,交所得稅3300元,毛利潤為16700元。房價上漲後雖然稅收翻了番,但利潤增長的更多。這就是開發商大量囤地捂盤的原因。” 

  這名開發商說,“從囤地捂盤的成本看,項目開發的時間越長成本越大,但是房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都可以外包,房地產公司平時根本不需要養多少人。現在即便是西部很小的開發商,手頭也有上億元的流動資金,囤地捂盤帶來的成本不算什麼。” 

  做高成本延期結算 避稅漏稅花樣多 

  華泰證券高級研究員張馳飛介紹,2009年,房地產上市公司平均毛利潤為29%,淨利潤不到20%,從利潤情況看,並沒有比其他行業高出許多。但通過多種手段避稅漏稅後,利潤提升空間巨大。 

  據了解,江蘇地稅局2009年查處的房地產企業涉稅案件中,列前十位的企業涉稅金額高達1‧1億元,最多的一家企業偷漏稅2500多萬元。 

  中國財政學會理事、南京審計學院財政稅務研究所所長蔣大鳴教授說,房地產行業稅收漏洞多是事實,據某地稅務部門統計,有九成開發商存在稅收問題,有的地方實際徵繳額與應徵繳額之間存在很大差距。他介紹,房地產項目納稅主要有兩大塊:一是5.5%的營業稅;二是33%的企業所得稅。而開發商可通過多種手法避稅漏稅: 

  一、利用房屋預售收入定義不準確避稅。預售收入關係到營業稅多少,我國稅收在測算預售收入環節,中央與地方的規定存在脫節。開發商在匯總預售收入時,只計算購房者所付定金,將購房者首付款排除在納稅範圍以外,這樣企業預售收入縮小。有的開發商等到房子基本上賣出去後,迅速將購房者支付的房款用於銀行還貸。而相關稅法規定,銀行貸款不能算進銷售收入,因此不用納稅。開發商在“一貸一還”間,逃避了營業稅。 

  二、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式存在缺陷。所得稅是房地產項目需要繳納的最大稅款,也是避稅的最大黑洞。不少地方的地稅部門規定,“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項目才算完工。因此,房地產企業的項目決算要等到整個工程項目通過驗收後才能進行。因為一個項目需要建委、人防、消防、交管、技監、供水供電等10多個部門出具驗收報告後才算完工,漫長的驗收過程為開發商提供了偷稅便利,有些發商利用滾動開發項目,有意無意地將項目決算期推後。 

  在滾動開發中,開發商又會把前一項目中賺來的錢投入下一個項目,使其成本無法清算,最終形成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部分難以確定。有的開發商在住宅項目接近尾聲時,再投資建設商業項目,把住宅部分所賺利潤全部投入商業項目,避免交納巨額所得稅。 

  三、對項目銷售環節交納的所得稅,不少開發商採取“拖”的辦法。最常見的操作手法是在一個項目內留下幾套房子不銷售,項目因此無法結算。一些開發商在交納預收企業所得稅後,一拖就是好幾年,造成稅收黑洞。這種手法也同樣被用於土地增值稅的清算中。 

  四、稅務部門和國土、規劃部門缺乏有效配合。目前對房地產企業徵收的土地增值稅在實際征管中的有效辦法,應當按“規定預征率”預征,項目完工決算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但現實操作中,能清算的房地產企業很少。 

  地方招商引資“方便”房企漏稅 
  
  有關專家認為,開發商漏稅現象普遍存在,與地方稅源之爭有密切關係。一些大開發商往往是地方招商引資項目,通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一方面要完成稅收任務,另一方面害怕與投資者產生不快。因此,開發商要求的一些條件,地方政府和稅務部門能操作的往往都會給予方便。針對房地產稅收政策中的漏洞,有關專家建議: 

  一是有關政府部門加快建立房地產稅收控管體系,對現行政策不明確的地方,儘快執行統一政策。同時加強稅務、工商、國土、規劃、建設、金融等部門的信息交換與共享,最大限度掌握有關涉稅信息,做到應收盡收。 

  二是打破房地產暴利行業屬性,可考慮對房價上漲過快地區設置新的稅種。 

  三是在房地產開發領域,規範和遏制地方政府“稅源之爭”“財政返還”“財政補稅”等方式,將其視為“應收不收”,加大對房地產偷漏稅行為的打擊力度。 (作者:新華社調研小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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