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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房價飛升 投資客蜂擁而至博升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5 17:00:09  


  中評社北京5月15日電/《深圳城市更新辦法》去年12月1日發佈並實施,《辦法》顯示開發商獲得2/3業主的同意便可申請“城市更新”項目規劃計劃。 

  於是,地處深圳福田、羅湖等中心區域有著二三十年樓齡的老舊小區,如今成為深圳樓市的“香餑餑”:投資客蜂擁而至“博升值”,開發商爭相進駐“博立項”,業主盲目簽約“博回遷”。羊城晚報報道,該報記者經連日調查採訪得知,在這巨大利益誘惑的背後,潛伏著極大的風險。 

  與廣州等城市舊城改造不同,自去年12月1日發佈並實施《深圳城市更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舊改”一詞在深圳市被新名詞“更新改造”所取代。據了解,深圳市賦予“更新改造”三種改造模式:綜合整治、功能改變和拆除重建,其中有七八成的城市更新項目以綜合整治為主,以今年第一批88個城市更新單元規劃計劃為例,涉及到可供逐利的拆除重建方式的老舊小區只有六個,不到總數的十分之一。 

  投資客:一買四五套,要博百萬利 

  深圳南山區南苑新村是這88個城市更新項目之一。南苑新村位於南山區政府對面,建於1983年,小區共有49棟樓、1311戶居民,總面積13萬平方米。按《辦法》規定,開發商獲得2/3業主的同意便可向深圳規劃國土委申請城市更新項目規劃計劃。 

  據位於南苑新村的一家世紀方略房產中介公司的張小姐說,去年11月以前,南苑新村二手房的均價是1萬元/平方米,而此後相繼有幾十名投資客在該中介公司分別花1.1萬元至1.4萬元每平方米不等的價格購得房源,有人甚至購買了四五套。去年12月《辦法》出台後,南苑新村的二手房價已達1.8萬元/平方米。目前,南苑新村周邊的新商品房房價在2.5萬元/平方米左右。 

  因收集了超過2/3的南苑新村業主同意改造意見書,深圳市金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取得更新該新村的申報資格。據了解,該公司對業主作出的拆遷補償協議方案,是按1:1至1:1.12的實地補償再加現金補償,也就是說投資客在小區改造後將獲得嶄新的商品房。據記者估算,按補償協議,暫且預計三年後當地商品房價固定在2.5萬元/平方米,以每套房子100平方米計算,投資客每套房子的回報在100多萬元以上。 

  然而,對投資客而言,這上百萬元的投資利潤並非短期內可以兌現。雖然取得了申報資格,但深圳市金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還要在拿到業主委托意向書後,再去制訂拆遷重建規劃,然後再和業主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該公司負責人接受該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最樂觀的估計,新樓建成要在三五年之後。” 

  開發商:進駐佔地盤,有太多變數 

  與華強北一街之隔、寸土寸金的深圳市福田區南園片區,是以“片區”整體規劃概念,進入今年的“城市更新重點研究片區”的。按照規劃,南園片區佔地0.2平方公里,範圍包括南園新村、愛華小區、下步廟北區和南區,還有賽格、中電等老舊小區。早在該計劃發佈前,南園新村、愛華小區、下步廟北區和南區已有多家開發商進駐佔據地盤。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南園新村和下步廟北區都各有兩家開發商在競爭業主的“三分之二選票”,以取得申報資格。 

  深圳市福田區某房產企業老總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已經納入城市更新單元的“南園片區”無疑是一塊大肥肉,各路開發商各顯神通,都希望從中分一杯羹。該老總旗下公司就進駐了深圳市某老舊住宅小區,與另一實力相對雄厚的上市公司形成競爭關係。“我們公司相對較小,與對方鬥就像小孩跟大人打架一樣,我打不過,當然就要找個大人來幫忙。”據該老總透露,他們已與某著名地產公司達成合作協議,按照出資比例形成利益均分的合作,自己將出資一兩千萬元,並全數將參與改造項目的前期成果拿出來交由合作公司具體“操盤”。據了解,在該如此龐大的改造項目合作計劃中,如若成功,他們可分得的利潤將以億元計算。 

  在該老總看來,該項目的最大風險不是來自於競爭對手,而是在於政策因素的不明朗。“該片區是不是真的要拆除重建,現在誰也不知道,這裡面有太多變數。”他分析說,即使能順利獲得“申報資格”,接下來才是他所要面對的最大風險:所批的萬一是低容積率,就是無利潤可圖,竹籃打水;其次,解決業主的拆遷補償問題,價格太高受不了,太低的話又會衍生釘子戶,萬一處理不好,很可能使項目成為“爛尾”;其三,在目前國家打壓房地產的態勢下,萬一投入巨資補償給業主而樓價下滑,自己或將承擔數以億計的債務;最後,政府保障房所佔的比例也直接影響項目的贏利。 

  小業主: 誰進駐市場,怎能無把關 

  已進駐深圳福田區南園新村西村的開發商深圳市恆豪實業有限公司,“膽子”比較大,“我們的做法是一步到位,在業主簽意向時,同時簽協議書,雙方約定拆遷補償條件,形成法律關係。”該公司開發部經理童志水向記者提供了《南園區住宅小區舊房改造補償安置協議書》。協議書顯示,業主回遷新房賠償標準是1:1.2,外加較高的拆遷補償標準。此外,還支付業主三年的住房安置補償費,每平方米每月按85.55元計算。據該公司對外的口徑,目前已經有322戶業主簽署了《南園新村舊房改造補償安置協議書》及《委托書》。 

  記者在南園新村西村走訪業主時了解到,也有業主認為在沒有政府把關的情況下,簽訂該協議可能暗含風險。“在什麼樣的條件和前提下,開發商才有資質承建這麼龐大的改造工程?”有不少業主向記者表示,開發商的資質、實力、信譽等重要條件,是否應該經過政府有關單位嚴格審查才能進入更新改造市場?據業主估算,南園新村西村如果作為項目改造,開發商應首先由“財務”撥備,即開設政府、開發商和業主三方共管的賬戶。按照456套房產,約3萬多平方米建築面積,即使按目前該地段的房價至少也要每平方米2萬元,總數就是十多億元。“如果開發商沒有經濟實力,拿不出這個錢來交由共管,我們作為業主,如何有保障?” 

  一名鄭姓老業主認為,業主是弱勢群體,政府部門應對進駐市場的開發商進行嚴格把關,並向小區業主公示及徵求意見,按《物權法》和深圳市有關物業管理條例來制訂具體的實施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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