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4日電/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台灣“壹週刊”報導疑涉召妓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第3度開庭,陳致中仍以參選高雄市議員的行程忙碌為由未到庭;法官洪能超希望陳致中能出庭釐清案情。
中央社報導,陳致中不滿該週刊報導他疑在汽車旅館召妓,控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新台幣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第3度開庭。
該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撰稿記者陳肅瑜和汽車旅館當天的馮姓當班員工到庭,陳致中則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
洪能超詢問陳致中今天仍未出庭的原因,羅鼎城說,陳致中因選舉忙碌,行程多,才未出庭。
洪能超特地說明已2次通知陳致中出庭,每次都希望他出庭,卻都未到庭,希望能出庭以釐清案情。
陳致中已多次受訪表示,控告“壹週刊”召妓疑案報導,屬民事官司,雖然法院有傳他出庭,但法律明定,民事案件被告不必親自出庭,只要委託律師出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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