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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巧合 扁案與數字11有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11 22:22:08  


  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眾所矚目的扁家4大案,台灣“最高法院”今天將部分案件判決定讞,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11年。巧合的是,除刑度11年外,4大案一到三審的相關宣判日,也都是在“11日”。

  中央社報道,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總統”後,特偵組展開“國務費”等案相關調查,當年11月11日,特偵組約談陳水扁,並決定聲押,震撼中外。

  在特偵組將“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扁家4大案偵結起訴後,歷經近9個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判決扁珍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年6月11日宣判,改判扁、珍2人為有期徒刑20年。而“最高法院”同樣在今天(11日)將龍潭購地等案判刑定讞,並判扁、珍在龍潭案各11年。

  此外,特偵組今天表示,目前暫時查扣的扁家相關資產,約新台幣11億多元。一連串與扁案相關事件,都出現“11”數字的高度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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