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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香港政制發展 中央有主導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15 00:25:09  


饒戈平指出,“一國”和“兩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缺一不可,但二者之間卻有主次、源流之分。(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香港1月15日電(記者 劉曉丹)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饒戈平在香港表示,在人們談到香港的治理權時,常常強調“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忽略“一國兩制”中的“一國”,也就是國家對香港的管制權。他指出,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管治的權力,包括在香港特區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主導權和最終決定權。饒戈平說,鄧小平曾經提出一個重要的論點,那就是對於那些“沒有中央出頭香港難以解決的事情”,中央也要保持並在必要時行使某些權力。

  身兼北京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的饒戈平,受香港浸會大學當代中國研究所之邀,13日下午在香港演講,題目為“一國兩制與國家對香港的管制權”,從理論層面詳細解析“一國兩制”的內涵及國家對香港管制權的內容等問題。

  難得有北京的香港問題專家赴港演講,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和上百名香港政學商界的“重量級”人物人捧場,其中包括多位外國駐港領事。現場座無虛席,媒體記者大多只能站着聆聽這場近兩小時的演講。

  饒戈平在演講中指出,“一國”和“兩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缺一不可,但二者之間卻有主次、源流之分。“一國”是“兩制”存在的前提和條件、是源頭。沒有“一國”也就無所謂“兩制”,維護“兩制”就要維護“一國”。而且“一國”的概念本身就包含和體現了國家的管治權,“一國”享有對“兩制”的決定權和控制權,握有創設、修改和處置國家內各種制度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兩制”則是在中國主權下的主體地區和個別地區分別實行的不同制度,是“一國”所派生的,任何“一制”都不得損害、挑戰“一國”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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