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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不下去了 賴昌星逃加12載終將歸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3 09:20:09  


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腦賴昌星潛逃加拿大12年後,即將遣返歸案。(文匯報)
  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震驚中外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要疑犯賴昌星,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請求暫緩遣返聆訊敗訴。香港文匯報報道,當地時間21日,加國法院宣布,駁回其相關申請。對此,中國外交部表示歡迎。截止目前,賴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結束,等待他的將是被遣返回國。加拿大移民部律師稱,賴昌星最快會在當地時間23日(香港時間24日)執行遣返。中國法律專家普遍認為,賴昌星遣返後,最多被判無期徒刑。

  經過3個多小時的聆訊後,法院於溫哥華時間21日作出判決,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決定執行賴昌星的遣返令。賴昌星於當地時間7日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拘捕。之後,他曾一度被獲准有條件保釋。當地時間21日,加拿大聯邦法庭開始聆訊賴昌星遣返案,審理賴昌星延緩遣返要求。

  加政府相信中方承諾

  據加拿大當地媒體稱,在加拿大法庭上,控辯的爭論焦點,以及法官所做出遣返裁決的基準都在於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後是否會面臨死刑的風險。賴昌星的代表律師,在聆訊上重申反對遣返,指賴昌星在內地會受到酷刑虐待。但代表加拿大政府的律師說,中方經已保證,不會處決或虐待賴昌星,中方如果違背承承諾,將會損害國際聲譽。

  加拿大是廢除死刑的國家,“死刑”一度成為中加簽署引渡條約的重要分歧點。為此,中國政府一直試圖打消加拿大在這方面的疑慮,早在2001年便作出承諾:如果引渡賴昌星回國,將不會對其處以死刑。中國當局較早時又向加拿大法庭提交外交文件,保證賴昌星被遣送回國後,不會被虐待或遭處決,加拿大政府也可以派員與他見面,又指他可以聘請律師,得到公平審訊。21日下午6時,加拿大法院最終認定賴昌星滯留加拿大的理由不成立,因而判決遣返。

  中國外交部歡迎裁決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周五對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他說,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發後潛逃加拿大多年。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中方對加拿大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

  據新華網報道,到目前為止,賴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結束,等待他的將是加拿大政府採取行動將他遣返回中國。加拿大移民部律師海倫.帕克21日上午表示,賴昌星最快會在當地時間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國。

  此次遣返後,賴昌星將獲何種罪名以及刑期都是外界關注的焦點。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等認為,據目前的情況所知,賴昌星身負行賄罪和走私普通物品罪兩項罪名,而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取消了13個經濟犯罪案件的死刑,走私罪7個死刑罪名中有4個也被剛剛廢除,其中就包括走私普通物品罪。曲新久表示,“無論是行賄罪還是走私普通物品罪,這兩項罪名的最高刑都是無期徒刑,因此賴昌星最多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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