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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改革 廣東會否有“奇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02 08:58:29  


網上圖片:2011年11月18日中午12點左右,廣州花都建設北路有數百民工喊著口號游行示威,大大的橫幅:“還我血汗錢”、“我要吃飯”,警察沿途開路護航、疏導交通,公交車要改道,造成交通堵塞。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據經濟觀察網報道,近來,廣東的兩則消息讓民眾一致叫好。一是發生在廣州市花都區。網絡圖片文章指農民工因討欠薪上訪,警察為其開道護航(此後該消息被證實為誤解,當地公安實則跟隨上訪者並試圖阻攔)。另外一則是廣東將放寬社團登記。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別規定、特殊領域外,將社會組織的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與此同時引入競爭機制推行“一行多會”,以改變“一業一會”的壟斷格局。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表示,凡是社會組織“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交給他們。

  據觀察,民眾對上述兩則消息叫好,原因相類似,就是:和平表達訴求得到尊重。可見,叫好的背後實則體現了民眾和平表達訴求的願望,而這兩件事讓民眾看到了能表達訴求的空間:沒有被壓制,沒有被“代言”的。

  事實上,廣東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前沿陣地,過去30年成功實踐了經濟開放,現正亟待一場社會層面和行政層面的變革。廣東經濟總量龐大,並且還在迅猛增長。隨著經濟交易頻繁,經濟利益與社會關係極其複雜,任何單個組織均難以替億萬民眾包攬一切事務,更不可能替其發聲。在這個情況下,向民眾放權以及建立和平協商的機制,就勢在必行。惟其如此,才能達成將矛盾化解在雙方約定的框架內。這就是汪洋所說“接得住,管得好”出發點。

  而放寬社團登記乃至放權的首要任務,則是明確哪些是社會組織“接得住,管得好”的事。哪些該由政府管理,哪些可以交給社會組織自治,需要有清晰的界限,權、利、責各安其所。在花都事件的被誤解版本中,“誤解”來源於,民眾希望與官方之間能協商出一個空間讓有關人士完成表達訴求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公安部門回歸到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民表達權利的角色當中。同理,日常生活中更需要釋放空間,允許在法律規則之內,尋找共同訴求者組成常規運作的社團。從民眾的角度來說,社團有助於其擺脫個人孤立無援的狀態,實現將訴求方式和過程有序化;從政府管理部門來說,以社團規則為準繩與社會組織溝通,則減少了處理分散化利益訴求的不可控性。

  明年7月份開始登記,廣東能不能帶來民眾訴求上的新局面?

  有兩點至關重要。一是面對社團登記與管理,如何規範社團與政府雙方的守則;二是能否落實“一行多會”規定,實現社團之間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例如,長久以來,行業雖有行業協會,但難以真正體現業內人士的真實訴求。原因在於這種協會是政府“欽點”,與其說反映業內心聲,倒不如說是政府代言。

  回顧近年社會事件,紛繁錯雜的現實中交錯著進步與倒退。在亞運期間,廣州輿論每天揪著政府工程的錯處,以“擾民”為由要求政府曬賬本、要求減少浪費和交通阻塞等,出現了政府與民眾溝通的雛形。不過,當時意願表達以媒體發聲為主,民眾多是單個行動,未有形成合力。而政府道歉與回應則顯露出對民意的重視和韌性的處理手段。當然,我們也看到政府在面對民眾利益表達的時候,經常未夠清醒。例如近期的廣州業委會指導規則竟允許居委會代行業委會職責,例如中山東昇事件源於長期漠視村民的生存訴求,並在最後通過較強硬的方式解決。可以預見的是,假如廣東主政者堅定一種開明的政策方向,那麼,放寬社團登記為第一步,其後發展必然意味著對既有利益板塊越來越多的衝擊和爭取。這種利益衝突是更為尖銳還是趨向以理性方式化解,有待考驗主政者更多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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