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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陀原副區長受審 貪腐情節類似《蝸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09 15:42:14  


  中評社北京2月9日電/新民晚報報道,昨天下午,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名40多歲就當上副區長、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員,被指控涉嫌受賄金額甚至趕超陶校興,達到1547.9萬餘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賄事實中,為開發商提高容積率等和小說《蝸居》中情節十分相似。

  對全部指控均認罪

  陳猛今年50歲,昨天,他身著深色西裝被法警帶上法庭,頭髮已顯花白。庭審中,陳猛沒有委托辯護人,也不要法院指派辯護人,對檢察院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認,開庭前家人已為他退還了所有贓款。

  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間,陳猛擔任鬆江區副區長,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發,擔任普陀區副區長。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為在鬆江當副區長時的“舊賬”。根據檢方指控,陳猛擔任鬆江區副區長期間,利用分管城建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先後收受人民幣、港幣、美元、LV手表和百達翡麗手表等錢物共計人民幣1547.9萬餘元。

  在法庭上,檢察機關提供了8組證據,證明陳猛涉嫌受賄的樁樁犯罪事實。

  ■ 手段一:批地拆違“一支筆”

  根據證據及證人證言,為陳猛“送錢”最多的為一名公司控制人馬某,僅他就先後為陳猛奉上包括現金、名表等在內的上千萬元“好處費”。

  在陳猛的幫助下,馬某控制的公司又在鬆江成立了一家建設工程公司,並以1.5億餘元的價格收購了鬆江的地塊。在馬某控制的公司地塊內碰上麻煩時,陳猛再次“挺身相助”,由區政府發“紅頭文件”,為馬某的公司排除“障礙”。

  馬某也不負陳猛的“厚愛”,出手闊綽,曾經用2個旅行袋裝上200萬元現金“奉上”,或讓陳猛以岳母、哥哥名義開辦銀行卡,將錢存入他們賬戶,還有的則轉入陳猛妻子的公司賬戶,先後達1100餘萬元。

  ■ 手段二:提高容積率、放寬樓層高度

  在小說《蝸居》中,寫到男主角市長秘書宋思明為開發商“支招”,通過提高小區容積率等“小動作”,就讓開發商大賺一筆。這樣的情節就真實發生在陳猛身上。

  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他曾經幫助一家置業公司在鬆江泗涇地塊開發時,通過提高小區容積率、放寬樓層高度讓開發商獲益。該公司張某也為此送上十幾萬元的現金。

  ■ 手段三:“幫助”道路翻建改造

  道路改造、舊城改造,這些看上去正當不過的項目背後,陳猛的幫忙同樣很“猛”。在鬆江某高速公路道路改造,涉及某鎮路段時,他積極為該鎮提供“幫助”。該鎮負責人沈某聽說陳猛要購買鬆江的一套聯排別墅,也“善解人意”表示由鎮裡出面“協調”,陳猛只需出資100萬元。事實上,後來沈某等人套用鎮裡公款250萬元為他支付別墅購房款及相關契稅等。

  表示悔過盼從輕處罰

  在庭審結束前,陳猛表示,“近幾個月來,我一直沉浸在極度恐慌、深深自責和無限懺悔中,這個殘酷的教訓對我心靈是極大的震撼,我還要進一步反省,悔過自新,希望能將功補過,戴罪立功,早日回歸社會。”

  但陳猛也向法庭提出請求,希望法庭能綜合考量他在雙規期間主動、如實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並通過家人退還了所有贓款的情況。而且他認為,自己在任職期間,雖然為他人提供便利,但並未幫助別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且他多年來做了很多有利工作,希望法庭能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1個半小時後,全部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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