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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的本土化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01 00:17:16  


 
  “最低限度共識”與藍綠兩岸政策

  1、台灣社會的“最低限度共識”

  台灣所處的兩岸政治環境使得“台獨”成為不可能的任務,而“維持現狀”成為台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國民黨認為現狀是“不統、不獨、不武”而民進黨認為的現狀是“台灣獨立”的現狀。民進黨早在1996年大選之後已經開始了對“激進台獨”路線的調整,至今仍處於調整之中尚未完成;而國民黨下野之後逐漸擺脫了過去的意識形態混亂,開始走上了“非台獨路線的本土化道路”,特別是在馬英九主導下的本土化論述為國民黨本土化奠定了基本的方向,未來的演變將在此方向持續進行。所以,兩黨雖未能在“國家認同”上達成共識,但是在一個“中華民國”上各自解讀,“中華民國憲法”確保台灣仍然屬於中國領土一部分,成為“法理台獨”無法逾越的障礙,也成為維繫兩岸關係的重要法律基礎。國民黨從主權和治權分割的角度論述“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而目前實際的統治區域限縮在台澎金馬,而民進黨借“中華民國”之名行“台獨”之實。民進黨在其“台灣前途決議文”中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在現有台灣和兩岸政治環境下,民進黨無法改變台灣在“中華民國”框架下而不存在所謂的“台灣共和國”的事實,只能被迫接受它,在此架構下,藍綠雙方在本土化方向上事實形成了“最低限度的共識”,都強調台灣價值、台灣認同,也都認為是台灣人。

  藍綠雙方的“最低限度的共識”為台灣的社會政治體系和政黨政治維持了基本的共識。藍綠雙方在此“最低限度的共識”基礎上在政治結構上達成了較高程度的共識,在公共政策上形成了競爭性共識局面,逐漸的形成了兩黨制的特徵。例如在20世紀90年代所謂的“憲政改革”,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凍省”、廢除“國民大會”、“公投入憲”等等,這些對政治體制的改造使得“中華民國”的架構逐漸的台灣化、本土化,“中華民國”的政治體制逐漸的適應了台灣本土化的政治演變。而在這一系列的改革過後,雖然在選舉的過程中,“國家認同”問題經常成為選戰的焦點,但也無法否認,在內部治理的公共政策競爭也是很激烈的,國民黨和民進黨甚至其他政治勢力在選舉或執政的過程中無不需要對於台灣的發展提出有效的政策,儘管政策的理性辯論經常被統獨矛盾所干擾。

  這也是台灣民眾從關注政權的合法性向政權的有效性轉變的必經之路,只有台灣社會在這個轉變的過程中建立了“最低限度的共識”之後,國家認同分歧和統獨之爭才會淡化。1996年的“總統”直選為台灣政權的合法性爭議告一段落,但是本土化還在繼續的演進,2000年陳水扁的上台和2004年的連任都表明台灣社會的本土化持續的深入,而2008年馬英九的勝選也代表了本土化的勝利。通過直選產生的政權不僅是合法的也是本土的,選民更加的關注政權的有效性,至此台灣社會的民主改革和本土化認同進入到相對穩定的發展階段。

  所以,在兩黨的發展過程中,都開始避免走意識形態極端化道路而趨向溫和務實的維持現狀的本土化道路,這也是台灣政治轉型以來雖出現了眾多政黨而最終卻形成兩黨制格局的重要原因。一旦藍綠兩黨在意識形態上摒棄極端的路線維持基本的溫和務實本土路線,那麼兩黨制將會最終的穩定下來。而“單一選區兩票制”的確立也是兩大黨為了鞏固已有的政治格局而作出的制度化保障,在這樣的制度下,小黨以及“第三勢力”更加沒有發展的空間。

  2、民進黨兩岸政策的調整

  由於台灣所處的環境使“台獨”勢力也認識到強烈追求“台獨”的目標,與大陸對抗的道路無論如何都是走不通的,而民進黨無法處理好與大陸的關係就無法提供給台灣民眾一個安全的選擇,無法成為台灣民眾真正有意義的選項,因此提供的公共政策也是不可靠的。民進黨在意識形態上逐步向“務實穩健台獨”路線靠近,實質上也是適應長期存在的“維持兩岸現狀”,追求“只能做不能說的台獨”目標。

  民進黨在1990年代爆發的“激進台獨”和“務實台獨”之爭,最終導致“建國黨”的成立和“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出台,反映的是在民進黨內部的意識形態上也發生微妙的轉變,也是適應台灣政治本土化的發展要求。民進黨自從1990年代初期開始認識到“激進台獨”路線不能得到台灣大多數民眾的認同,開始在1990年代中後期調整兩岸政策,“台灣前途決議文”和陳水扁提出的“新中間路線”是其代表作,但是在陳水扁首次代表“台獨”勢力執政的情況下,他又做出了許多“激進台獨”路線的嘗試,結果是遭到了台灣民眾的否決。2008年下野後民進黨重新審視執政時期的兩岸政策,繼續進行1990年代中後期尚未完成的路線調整,並在黨主席蔡英文的帶領下逐漸走向所謂的理性溫和台獨路線。

  黨主席蔡英文不斷的提出新論述闡述她對兩岸關係的看法。先是在2011年2月民進黨智庫成立時提出“和而不同,和而求同”的主張;8月在她的“十年政綱”中提出“台灣共識”的概念,蔡英文在隨後訪問美國和日本的過程中,先後提出“台灣共識”的形成“不排除任何可能”、“台灣共識法制化”、“如當選後維持兩岸的穩定和和平的關係,為優先考量,這是兩岸最大利益,也是亞洲鄰近國家的共同利益。同時需要和大陸關係正常化,尤其是經貿正常化,建立司法架構、協商機制等建設性的基礎,以解決有關爭議”⑩、“我有意願和北京領導人,一同以互利、明智、負責方式,用和平發展的共同語言,來推動兩岸關係”⑪、“相信各方都以和平對話做為台海處理的基礎,應該沒有人會脫離這個框架去尋找其他方法”⑫等等較為溫和的表述。10月蔡英文在競選的過程中喊出“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口號。12月在第一次選舉辯論前夕又提出“一中各表可以納入台灣共識的討論”、若當選後成立“兩岸對話工作小組”的主張等等。蔡英文的這些表述並不赤裸裸的鼓吹“台獨”,而是利用“中華民國”借殼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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