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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解讀馬重提“一國兩區”的意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29 21:52:10  


  中評社台北3月29日電/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29日在台灣旺報發表文章說,我們應該如何認識吳伯雄在“胡吳會”時代表馬英九所提出的“一國兩區”在當前兩岸關係發展中的意義?

  我的看法是:“一國兩區”的主張可以讓當前兩岸關係重新回到1992年兩岸所建立的初級互信的原點,有助於兩岸關係的再發展,但也有可能使兩岸和平協議在“公投說”後再添困難,等於明確告訴北京,未來四年不要再提和平協議,請繼續廣化兩岸經貿關係。

  “一國兩區”原是台北對“一中各表”的表述

  1992年10月海基與海協兩會在香港會談,透過往來文件與口頭表述取得相互了解,後來以“九二共識”稱之。

  1992年的“九二共識”總共有三點,其中兩點相同,一點相異。相同兩點為兩岸均同意“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謀求國家統一”;相異方面為:北京認為,有關兩岸事務性協商,對“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採取“一中不表”方式;台北認為,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意涵採取口頭各自表述立場。

  綜合來說,所謂的“九二共識”,其中有核心的共識,即“堅持一個中國”與“謀求國家統一”,也有同意彼此的歧見(agree to disagree),即北京的“一中不表”VS台北的“一中各表”。

  “一中各表”中“一中”部分的法律基礎源於“憲法”,即一個中國即是“中華民國”。“各表”的政治基礎源於1991年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以及1992年8月1日國統會對於“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即默認北京在一中涵義上有其看法。

  1992年7月31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公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成為台北方面單方面對於兩岸人民關係的定位。

  至此,對於台北來說,是以“一國兩區”(“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做為“一中各表”的內涵,也是對兩岸定位的主張。

  “一中各表”與“九二共識”的全面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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