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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監測是政府的義務而非權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08 20:21:31  


  按照環保部副部長的說法,對於空氣質量監測和發布乃是中國政府的權力,駐華領事館則是沒有權力自行從事此項行為。但是,這個觀點看似冠冕堂皇,實則缺乏立足點。

  從現代社會發展來看,由於工業化造成的環境污染,對國民身體健康有很大影響。而對環境污染的治理已是一個普遍性的公共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並非某個政府部門、某家企業或者個人就能控制住的。因此,隨著公民意識的覺醒,民眾對生活環境的質量狀況關注度越來越高,相應的就會對政府部門提出更高要求。那麼,做為服務於民眾的政府機構,監測及發布空氣質量就應是一項必須履行的義務,並非所謂的政府權力。

  也就是說,政府部門本來就有義務向民眾告知空氣質量狀況,包括對PM2.5指數的監測結果。但現實則是,此前各地政府雖有對PM2.5的監測,卻一直沒有對外公開發布,民眾亦因處於相關知識盲區,對該數據不甚了解。反倒是美駐華大使館公布其所在地的PM2.5指數之後,才掀起了一波PM2.5的普及熱潮,並在民間引發種種質疑之聲,進而倒逼各地政府紛紛表態要發布PM2.5監測指數,同時承諾採取措施治理空氣污染。

  因此,民眾有理由感謝美駐華大使館在推動PM2.5指數監測中所做出的貢獻,正是其堅持發布監測記錄的舉動,使我國在空氣質量信息公開方面更加透明化,這乃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情。而且,既然空氣質量監測和發布乃是政府部門的義務,而非權力,又不涉及到國家機密,那麼,美國駐華大使館的行為也就沒有不妥,環保部的無理指責顯然並不靠譜。

  至於美駐華使館公布的PM2.5評價標準是否合理,則可以拿出來討論。畢竟美國對於此數據的監測已有時日,其國內3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標準也更為嚴格。而顯然我國採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標準,與國際先進標準差距甚大。那麼,既然知道自己落後,不符合時代潮流,就應檢討現有標準,可其不思盡快與世界接軌,反倒一味袒護落後標準,拖延空氣污染治理步伐!

  對PM2.5指數進行監測和發布,本應是服務於民的工作,卻被環保部門當做私貨,自己做得不好,還不許別人插手來做,其做法令人非常失望。須知,在空氣質量問題面前,只有關係到每個國民的公共利益,沒有政府部門私利。因此,環保部應做自我反省和檢討,理順職責服務於民,做促進治理環境污染的先鋒,而非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時間:6月8日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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