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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民進黨反美牛 將自食苦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14 17:14:37  


  中評社台北6月14日電/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在今日新聞網撰文說,一場超大豪雨,打亂了民進黨120小時的動員抗爭,原本白天佔領主席台、晚上夜宿議場、內有“立委”死守、外有民眾抗爭的全面焦土作戰,卻因為中南部豪雨成災,不得不暫時休會返鄉。

  但美牛爭議並未結束。在美國官員放話“美牛沒過,就沒有TIFA,更不可能有台美FTA”之後,馬政府已經全面轉彎,不再糾纏於瘦肉精的健康辯論,改將美牛定位為“台美貿易議題”,馬本人甚至還連結到“台灣需要台美FTA,才能平衡兩岸ECFA”,藉此反將民進黨一軍。

  反觀民進黨在訴諸焦土作戰之後,反而愈陷愈深,把焦點全部集中在“反對開放毒牛進口”,力主“‘國民’健康是最高價值”、“不能為了台美FTA,不惜犧牲‘國民’健康”。這些立論固然言之成理,但“只顧健康、不顧經貿”的單向論述,最後不但可能難以為繼,更可能短多長空,甚至傷到自己。

  反美牛到底,強化中美聯手挺國民黨

  畢竟,美牛議題造成經貿利益與健康風險的兩難選擇,原本就很難提出一面倒的簡單答案。如果台灣不急於推動台美FTA,沒有美國施壓,沒有韓美FTA的競爭壓力,馬政府豈會沒事找事、自找麻煩?民進黨作為曾經執政8年的大黨,理應站在兼顧“國民”健康、經貿發展、台美關係、平衡兩岸的綜合立場,不能和小黨或社運團體一樣,只單純考慮健康層面。

  文章指出,民進黨只慮及“國民”健康的孤注一擲,卻使馬政府“怒形於外、暗喜於心”。例如6月12日聯合報社論,標題就以“民進黨何不直接宣布放棄TIFA?”公開抨擊,民進黨固然反駁並未反美或反對TIFA,但並未說明一旦不放寬瘦肉精,究竟如何說服美國恢復TIFA?畢竟目前與美國簽署FTA的國家,例如中南美洲、以色列、約旦、新加坡、澳洲、韓國等等,絕大多數都放寬瘦肉精標準,台灣與美國既無“邦交”,又缺乏談判籌碼,如何可能不比照日韓兩國,可以單獨成為美國FTA的例外?
  
  更重要的是,相對於國民黨親中,民進黨向來被認為更加親美,如今卻可能因為反美牛到底,把推動台美FTA的主導角色,全部讓給國民黨,甚至還可能因此得罪美國,從此更難和美國打交道。尤其是盛產美牛的美國農業州,不少參眾議員長期親台,一旦發現民進黨比國民黨更難溝通,未來民進黨面臨的選舉困境,恐怕不只是國共聯手而已,還可能加上美中聯手、一面倒向國民黨。果真如此,

  民進黨邁向執政之路,恐怕只會更加艱難。

  文章續道,事實上,深諳台美關係的馬政府,早就明白反美牛的政治後果,本來以為6月8日蘇主席坐鎮民進黨“立院”黨團大會之後,民進黨可能在美牛議題有所轉圜,結果卻反其道而行,民進黨鷹派不但全面主導議程,更把“國民健康”上綱為討論美牛爭議的唯一標準。據熟識國民黨高層的媒體友人告知,“馬看到這種結果,判斷蘇主席已經領導失控,對馬蘇會已經不抱希望”。 

  馬轉而借力使力,質問民進黨既然憂慮台灣經濟過度依賴中國大陸,為何要反美牛到底,導致TIFA無從恢復,台美FTA更加遙遙無期?部分未經深思的民進黨“立委”,甚至揚言不惜以“ECFA規格”抗爭到底,這對馬政府來說,更是正中下懷。畢竟,2010年民進黨為了反對ECFA,動員數萬人上街抗議,但在2012年“總統”大選時,民進黨為了爭取經濟選民支持,卻改口一旦執政,將“概括承受ECFA”、“不會廢除ECFA”,前後矛盾如此明顯,自然難以引起經濟選民共鳴。

  如今,美牛議題卻可能使民進黨重蹈覆轍,再度陷入前後矛盾的困境。一旦國民黨強行闖關美牛成功,美國必將與馬政府恢復TIFA談判,民進黨既然反對美牛在先,如何針對以通過美牛為前提的TIFA談判表達看法?尷尬的是,為了證明自己也支持推動台美FTA,民進黨恐怕也要改口表示一旦執政,將“概括承受放寬瘦肉精”、“不會廢除新的瘦肉精標準”?果真如此,當初堅持“零檢出”的反美牛氣魄何在?

  避免自陷困境,改採有條件放寬

  文章建議,為了避免自陷困境,民進黨不宜比照小黨或社運團體的絕對立場,只以“國民”健康作為放寬美牛的唯一考量,必須綜合考量“國民”健康、經貿發展、台美關係、平衡兩岸等因素,對美牛議題改採有條件支持。重點有四:

  一、堅持牛豬分離,放寬對象只限於美牛。

  二、堅持境外檢查,比照日本的受檢模式。

  三、堅持強制標示,提高對違規業者罰則。

  四、設立補償基金,進口商預繳作為財源。

  第一點“堅持牛豬分離”,也是“閣揆”陳沖的決策底線,儘管不易落實,但透過立法約束政府,卻可作為對美談判的立論基礎。

  第二點“堅持境外檢查”,可大幅降低進口風險,在境外擋下違規產品。

  第三點“堅持強制標示”,提高對違規業者罰則,可增加進口商成本。

  第四點“設立補償基金”,則是慮及可能衍生的健康危害,在放寬同時設立補償基金,規定進口商必須預繳健康捐,作為補償基金的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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