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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副主席:嫖宿幼女罪與強姦罪規定矛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28 10:56:28  


 
  “嫖宿幼女罪”被批為“惡法”

  然而,隨著近年來國家公職人員參與嫖宿幼女案件的多發。“嫖宿幼女罪”越來越被質疑成是為有權勢的人,減輕處罰的工具。因為在刑法中,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最高可判死刑,如果和幼女之間存在自願性交易,往往會被認定為嫖宿幼女罪。

  例如,盛產煤炭和醬香型美酒的貴州省習水縣,2009年4月曝出性侵幼女事件:11名女生被以拍裸照和毆打等手段脅迫賣淫,其中有3名是未滿14歲的幼女;而參與買春的人員中,竟有5名習水縣的公職人員和一名縣人大代表。檢方以“嫖宿”而非“強姦”的罪名提起公訴,更引發舉國憤慨。

  從今年6月6日起,3G門戶總裁張向東便開始在新浪微博上發起《“嫖宿幼女罪”還是“強姦罪”?!》的微調查活動。截至6月13日投票結束,有超過12萬網友參與了這項投票。其中,有98.5%的網友贊同“立即廢除嫖宿幼女罪,保護未成年人,重懲罪犯”。僅有1.5%的網友投給“有存在依據,繼續保留”。

  包括李開複、李國慶、周鴻禕、薛蠻子、任志強、鄧飛、黃健翔等近百位微博上的企業家與明星都參與了此次微調查,並且均表示支持立即廢除“嫖宿幼女罪”。

  一時間,“嫖宿幼女罪”在網絡輿論中,已經被一邊倒地批駁為“惡法”。

  全國人大法工委展開調研

  據東方早報報道,6月25日,一場關於“嫖宿幼女罪”的專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研討會上,主辦方北京市眾澤婦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宣讀了全國人大法工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一份關於取消“嫖宿幼女罪”建議的回覆函,兩個部門均稱將研究論證或調研該問題。

  此次研討會上還透露,全國人大法工委正在針對“嫖宿幼女罪”存廢的爭議問題進行調研。

  北京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處副處長程曉璐在研討會上稱,現在廢除嫖宿幼女罪之聲之所以這麼大,反映了背後的一個社會現象,即極少數的所謂“公職人員”、有錢人、老師,對於幼女的性侵犯現象近年來確實有越來越多發的趨勢。

  不過程曉璐認為,“不能說因為這個罪的設置就使得對於幼女性侵犯的犯罪逐年升高,這與嫖宿幼女罪本身的設置沒有什麼直接關係。”

  不過程曉璐稱,“現有法律框架下,嫖宿幼女多人或者多次進行嫖宿的,我個人認為重罰優於輕罰,應當作為強姦罪的加重處罰情節進行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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