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據《大眾日報》報道,目前我國規範和保障見義勇為行為的法規包括:31個省(區、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規中的19個條例、8個規定、4個辦法。各省(區、市)立法對“見義勇為”的認定差別很大,造成了同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在不同省市所受到待遇不一致的情況。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邢捷說,比如保安跟犯罪嫌疑人搏鬥受傷,在廣東可認定為見義勇為,但在四川卻不能。因為廣東的定性是“法定職責以外實施的行為”;四川是“履行特定義務以外的行為”。此外,是哪個部門來認定見義勇為行為,也有不同做法。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秘書長郭玉英表示,目前,他們已將《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條例(草案)》上報公安部,公安部也把條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明年會報到國務院法制辦,按照立法程序,估計最快後年可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