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環球網消息,中國駐美使領館自8月1日起開始實施申請赴華簽證須出具邀請函制度,然而一些美國民眾,尤其是華裔對這一新規並不十分了解,並對此事表達了不滿。據美國《僑報》9月27日報道,洛杉磯總領館證件組組長葉秀薇26日表示,中國使領館實施的這項新規屬國際通行做法,領館工作人員在實施新規時均會變通,不會因申請人沒有邀請函而拒絕頒發簽證。
據了解,申請簽證須出具邀請函制度從今年8月1日起在美國實施。洛杉磯總領館證件組組長葉秀薇說,這種申請簽證須出具邀請函的做法是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所通行的,是符合國際慣例的。葉秀薇表示,目前中國對外簽證的種類較少,而且從美國赴華旅行的客人多以散客為主,為此領館在為民眾辦理赴華簽證時採用了一些變通做法:旅客可以出具邀請函、機票訂單或是訪華行程3項文件或票據中的任何一項來申請赴華簽證,即“並不一定要有邀請函。” “即使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未帶任何一項所需要出具的文件,領館也會先接受申請人的申請,然後在申請人取證時再要求他們攜帶邀請函或其它相關文件來補上。” 葉秀薇說。
葉秀薇還介紹,簽證申請人所出具的邀請函手寫或機打的均可,但要有邀請人的簽字,同時要附上邀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簽證申請人所出具的邀請函不一定要求原件,通過傳真或掃描後傳遞過來的文件都可接受。她補充說,申請訪華簽證所需要出具的機票訂單上的姓名要與簽證申請人的姓名一致。“領館未要求出具中國國內的酒店訂單,這是考慮到許多遊客是住在親友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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