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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中共高舉法治大旗決心掃除人治殘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15 11:48:25  


  中共高舉法治大旗決心掃除“人治”殘餘 

  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基本方式”,提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時間表”,要求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抨擊“言大於法”特權思想……,中共十八大對法治的突出強調,引發觀察者高度關注,他們認為這充分顯示了中共建設法治國家,消除“人治”的決心。

  “法治至上”——高舉起憲法法律至上的大旗

  人們注意到,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論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時特別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中央黨校教授蔡霞高度評價胡錦濤的上述講話。“顯然,前半句所說的‘任何組織’也包括執政黨本身,任何‘個人’也包括黨的領導人自己,雖是重申黨章中的話,但意在強調法的權威性,”她對新華社記者說,“後半句在黨代會報告中是首次出現,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

  法學家、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指出,中共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要用平等的憲法原則去“反人治”、“反特權”、“反腐敗”。特權是人治和腐敗的根源,反人治、反腐敗如果不反特權,等於不反。

  “中共新的執政綱領高舉起憲法法律至上的大旗,確認法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強調,“這對於中國消除仍然存在於一些領域的‘人治’因素,建設法治國家意義深遠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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