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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債務法”修正 五都市長急跳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3 08:19:58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案,五大“直轄市長”對“行政院長”陳冲主導的修法,多表不滿。(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1月23日電(記者 周怡倫)“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與會首長及五“直轄市”代表均熱烈發言,但抱怨多於讚許。“行政院長”陳冲指出,公共債務法修正,各“直轄市”都有其考量,不可能全都滿意,但“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已經是考量各種因素下,目前最平衡的版本。

  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這會衝擊台北市包括捷運等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決定23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達市府立場;台中市副市長徐中雄則轉達台中市長胡志強的憤怒,參與“行政院會”的五都首長,都對此一修法多少都表達程度不同的不滿,陳冲幾乎成為各“直轄市長”抱怨的對象。

  此次修正的焦點在於,債限基準改按前三年度名目GDP(國內生產毛額)計算,各級政府總債限為GDP之50%。“中央”41.2%,“直轄市”總債限7.25%、縣(市) 總債限1.43%、鄉(鎮市) 總債限0.12%。

  另規定,按各“直轄市”主張之有利指標,包括賦稅實徵數(台北市)、人均負債(新北市及桃園縣)、面積(高雄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等相關指標分配,台北市為0.22%、高雄市為0.15%、新北市為0.15%、台中市為0.1%、台南市為0.1%及桃園縣為0.1%;其餘可舉借額度,按各“直轄市”前三年度自籌財源占其歲入比率之平均數為權數所計算之分配比率,這對各“直轄市”而言,財源不但沒有升格前多,反而不符比例原則。

  這樣修正,受到衝擊最大的是台北市,而財源拮据的其他四個“直轄市”也都非常不滿“行政院”這樣的修正。但“行政院長”陳冲表示,本次修正主要是因應五“直轄市”加桃園縣,現行法不能適用而提出;桃園縣在23日提出升格“直轄市”的審議。有人主張提高債限,單純提高也許是最簡單的方法,但也是對未來負面影響最大的方法。

  陳冲說,解決當前財政問題,根本之道仍在加強開源並節流,此次通過的版本能兼顧長遠發展,在設計上考慮各都最有利指標,並使各都未來重視自籌財源或發展有自償性的公共建設,有助於長期財政健全;但這一說法,五大“直轄市長”多半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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