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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安排”為未來式而非馬英九所指過去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13 16:34:14  


  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以“強化認同互信,深化和平發展”為主題的“台北會談”的舉行及圓滿結束,給人們帶來頗大的啟發作用。為此,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昨日在國台辦新聞發佈會上回答媒體提問時指出,“台北會談”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鞏固深化階段形勢下,在台灣舉辦的較大規模學術研討會,使雙方學者首次就“強化互信、深化發展”的主題展開交流研討,這是一個有益的嘗試,也表明了兩岸關係正不斷向前發展。兩岸學者在會議中雖有歧見,但同時提出許多富建設性的意見,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添動力,為政治對話與協商創造條件,這些都具有積極意義的。

  既然如此,這種有紅藍綠政治光譜的學者專家參與的“高含金量”的民間政治對話,今後還應進行下去,而且還應在海峽兩岸輪流舉辦;在大陸舉辦時,更應邀請已經出席“台北會談”的“扁政府”時的“陸委會主委”吳釗燮(前日是以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的名義,亦即是代表民進黨而不是以個人身份參與)、陳明通,及副主委遊盈隆等人參與,向他們前往大陸開放綠燈。在長期的坦誠交流對話及探討之下,為未來進行較高層次的政治對話營造有利氣氛。日後即使是“政黨輪替”成為常態,也能為民共兩黨之間的交流,在如同孫亞夫所指出的“只要不是脫離事實、不主張分裂國家的、不進行人身攻擊的,都是可以討論的”條件下,形成制度式的積極進行,就像在“台北會談”時那樣,孫亞夫與吳釗燮並排鄰位就坐,握手致意。紅藍綠政治光譜的三方即使是立場對立,意見分歧,甚至是針鋒相對,擦出火花,但各方也能包容彼 此的不同觀點,以幽默的語言藝術來化解之;即使是未能達成基本共識,至少也可避免誤解,並進一步瞭解對方的意見,以此來表達北京對包括民進黨支持者在內的台灣人民的誠意,促使他們消除“恐共”心理,從而創造有利條件,促進民進黨的轉變。

  文章說,范麗青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還因應媒體提問,對馬英九日前在接受媒體專訪時首度回應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議題時,所說的“大陸方面應該首先提出兩岸和平協定的實質內容”,作出了回應。范麗青表示,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維護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這是我們多年來的主張,也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必然前景。范麗青還指出,至於兩岸之間的政治分歧,這是客觀存在的,不能視而不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由兩岸的學界和民間人士先行探討,應該是一個可行的途徑,有利於找出彼此更多的交集,凝聚更多共識,增進雙方互信,為今後妥善解決問題逐步創造條件。

  馬英九的談話內容,是因應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有關“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的論述而為之的。對於“合情合理安排”,馬英九還表示,國際上、歷史上“和平協定”多半涵蓋停火、停戰協定及和平條約,亦即針對結束敵對狀態,開始規劃戰後雙方關係。但早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大陸與美國建交時,宣佈不再炮轟金門,兩岸就已真正“停火”。而在台灣地區,一九八九、一九九零年台灣“修憲”時,終止“動員勘亂時期”,廢止“臨時條款”,即不再將大陸視為“叛亂集團”,這也已是“合情合理安排”。兩岸經多年往來互動,觀念、態度及行為早已改變,“那還需要規劃停火、停戰、規劃戰後關係的和平協議?”

  倘將馬英九的這番話與中共“十八大”的論述對照分析,我們就可發現,馬英九並未能準確理解中共“十八大”關於“合情合理安排”的涵意。或許,他其實是已經理解了,但卻因為既要拒絕北京的呼籲,又不想過於得失北京,導致“連累”到無法繼續獲得北京“讓利”,因而也就故意混淆“安排”的概念。

  實際上,按照現代漢語語意,“安排”是主動作為,是為未來的工作計劃而作籌謀。《現代漢語辭典》就將“安排”詮釋為:一、有條理、分先後地處理(事物);安置(人員):“安排工作”/“安排生活”/“安排他當統計員。二、規劃;改造:“重新安排家鄉的山河”。

 因此,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報告中所說的“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就是“未來式”的,為未來應當進行的兩岸政治對話以至是政治談判,創造有利條件,預先進行適當安排鋪墊。當然,必須是“合情合理”的,亦即是台灣方面也能接受的。而按照我們的意願,更應當是民進黨及其支持者也可以接受的。

  為此,在這一句話的前面,有“我們要持續推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經濟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擴大文化交流,增強民族認同。密切人民往來,融治同胞感情。促進平等協商,加強制度建設。”等屬於短中期目標訴求;後面有“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穩定台海局勢;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的具體內容,與“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一道,組成對兩岸間未來應當進行的政治對話及政治談判的遠期標的訴求。

  據傳參與中共“十八大”報告擬撰工作,因而瞭解中共領導層對台工作新思路的孫亞夫,在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而撰寫的《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一文中就指出,“我們主張,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打開破解政治難題的瓶頸;商談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以利緩和台海局勢、降低軍事安全顧慮;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一起承擔避免國家分裂的義務和責任,一起規劃兩岸關係進程,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前景。”(全文於本報本月八日第三版),這就顯示,“合情合理的安排”,是“未來式”的,是為未來應當進行的政治對話或政治談判的預作準備。而政治談判的標的,主要內容就是以上幾點。

  而馬英九所搬出的過去海峽兩岸當局曾經為穩定台海局勢的作為,卻都是“過去式”的。誠然,過去海峽兩岸當局都為營造台海和平氣氛,在各自的管治權力範疇內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正是如此,才能有今日的較好局面。但這並非是屬於為未來的政治對話所進行的“合情合理安排”。何況,這種“合情合理安排”,是必須雙方共同進行的,實際上中共“十八大”報告中就有“希望雙方共同努力”的表述。而過去雙方各自作出的努力,儘管已形成了一定的默契,但並非是契約式的,因而也就欠缺拘束力。只有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才能具有拘束力,而不是像馬英九所說的單方宣佈“停火”或“止戰”就可以了,因為這是沒有拘束力的,隨時又可以啟動戰火。台灣方面不是擔心大陸“對台動武”嗎?通過協商並達成協議,台灣方面作出“不獨立”的鄭重承諾,大陸方面當然可以作出“不對台動武”的承諾,並可自動將部署在沿海的短中程導彈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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