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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建議人大釋法 助解決居港權爭議
http://www.CRNTT.com   2012-12-14 00:36:48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是否尋求人大常委釋法的決定權屬於終審法院,強調建議合符基本法。(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12月14日電(記者 畢捷宜)特首梁振英當選不久已宣布不擔保明年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可享居留權,但相關的法律問題一直仍在研究。律政司己向終審法院提交書面陳述,請求法院在外傭居港權案,考慮依據《基本法》,向人大常委就99年就居留權案的法律效力尋求澄清,冀同時解決外傭及“雙非”嬰兒的居留權問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決定權屬於終審法院,港府不是要向法院施壓,亦認為不會開壞先例。

  在1999年的“吳嘉玲案”中,人大常委首度釋法,提及特區籌委會報告已反映《基本法》24條的立法原意,即父母至少有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在港出生的子女才有居港權;不過,在2001年的“莊豐源案”,法院認為有關條文只是附帶提及的意見,裁決時並沒有理會,裁定父母均非港人的莊豐源有居港權,故“雙非”孕婦湧港產子。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已向終審法院提交書面陳述,建議在外傭居港權案考慮根據《基本法》第158條,向人大常委就1999年的籌委會報告有關居港權條文尋求澄清,“最重要的是,是否向人大尋求釋法由終審法院根據普通法作出決定,因此絕對不存在破壞法治或影響司法獨立。”他又提到,律政司沒有向外公開這個處理方法,正因為不希望影響司法獨立。

  他重申,今次並非政府要求人大常委釋法,亦不是要向法院施壓,又指這些事情以往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亦曾試過,認為不會是壞先例,強調現屆政府絕對尊重司法獨立,會以同樣態度處理外傭案及“雙非”問題,不認同會為香港法治帶來暴風雨。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支持政府按法律程序提請終院,尋求99年人大常委的澄清,嘗試解決外傭及“雙非”嬰居港權問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政府的做法可解決兩者的居港權問題,但對香港的法治帶來非常嚴重的破壞,亦衝擊了終審法院的權威,他認為法治的暴風雨是真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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