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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將在兩會呼籲引進鞭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30 09:04:45  


 
  “無條件”的反對

  歷史倒退 有違法治精神

  @民警心無塵6:真這麼說的?不可!與法治精神、保護人權的要求相悖,懲罰與教育相結合是我國刑罰的原則!

  @西瓜臉哥哥:肉刑是刑罰制度落後的表現……

  @浮沉的兄弟1987:擦,這絕對是餿主意。想回到古代啊……

  @吃丸子不:呵呵,就怕最後不知道都打誰身上了。有事先來兩鞭,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有事。

  @瀟灑小不懂:什麼樣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請解釋。假如你被誤認為是小偷被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嗎?

  @芋頭老參:不要以為新加坡的東西什麼都是好的,對人的尊嚴的踐踏有啥可學的?要是真想那樣,不用舍近求遠了,咱們老祖宗給犯人臉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應該恢復呢?還全國人大代表呢,連文明和野蠻都區分不了!

  “有條件”的支持

  貪官酷吏 不鞭不行

  @擋不住一片天:好主意!如果一視同仁就可以!幫中國人改改陋習和劣根性。

  @笑如夏葵:贊成引進鞭刑,但僅用於殺人、強姦、搶劫還有貪污腐敗等引起人民公憤的惡性案例,特別是貪污腐敗不鞭不行。

  @作家宋耀輝:中國應該對貪官酷吏使用鞭刑。

  @烹炒煎炸:其實這種做法只是觀念不同而已。他依靠的是行為主義條件反射的原理。這個還能接受。整理:南都記者 劉黎霞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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