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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共遭蔣親批槍決 228歷史檔案台南曝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23 00:41:03  


蔣介石在228檔案中,留下“應即槍決可也”的批示。(中評社 趙家麟攝)
  中評社台南2月23日電(記者 趙家麟)“立即槍決可也”、“凡判12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改處死刑…”由台北與台南兩地政府合辦的“公與義的堅持─二二八事件司法人員受難者南部巡迴特展”,從當時蔣介石親批的刑期文件檔案,可見事件後白色恐怖的肅殺氣氛。

  台灣結束日本統治一年餘,於1947年即爆發大規模民眾反抗政府事件,以及3月至5月間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鎮壓行動、許多台籍菁英事件遭捕殺,後稱“228事件”。在台南的特展,呈現了事件後司法人員受難的人物及相關史料。

  特展中展出的蔣介石親自批示刑期檔案,是現場焦點文獻,60多年前這些定奪生死的文件上,也讓人一窺白色恐怖時期的時代氛圍。

  例如,當年有一人附共後又逃脫來台,“自首”不被承認,最後由老蔣批示“立即槍決可也”。 另外,一份共諜案的判決書簽呈上,也有老蔣親批用印的“凡判12年以上徒刑者,一律改處死刑…”。

  228受難者之一的國大代表律師林連宗相關文物,有1946年12月到南京參與制定憲法時寫給女兒林信貞的信函,因信中詳述制憲過程,也闡明當時參與制憲工作的台灣代表,要求在台立即施行憲法及進行縣市長直接民選的訴求,目前已成為憲法史相當珍貴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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