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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普選兩前提屬憲制條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31 09:46:43  


  中評社香港3月31日電/特區政府仍未啟動政制發展諮詢工作,但反對派已經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各說各話,更提出“佔領中環”激烈抗爭的方案,引發社會關注、爭論和憂慮。就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與香港部分建制派議員座談時表明,行政長官普選的兩個根本前提,包括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也強調,中央對香港的方針政策一以貫之,只要大家堅持從“一國兩制”根本宗旨思考,就可理解為何愛國愛港是“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必備的條件。香港社會各界人士認為,普選兩個根本前提,均屬憲制性的根本條件,相信中央再次重申普選框架,有助港人清晰理解,讓討論重回正軌。

  龍子明憂“佔中”搞垮香港 

  據文匯報報道,全國政協委員龍子明認為,中央及特區政府公開表態,是由於反對派“迫到埋身”,更將整個普選討論越扯越遠,為此,喬曉陽及王光亞在合適時機發表講話,重申《基本法》訂明的普選框架立場,“其實《基本法》列明中央政府對行政長官有最終任命權,大家應該擔心不獲中央委任,而非憂慮提名委員會進一步收緊,不明白講話為何會引發社會強烈爭議?事實上,普選具有多種選舉方式,行政長官候選人經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亦是一種選舉方式。反對派倡議‘佔領中環’只是發晦氣,但最終可能搞垮香港”。

  黃玉山:法治含落實《基本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玉山表示,香港屬於國家一部分,作為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向中央政府負責,是具有充分理據及憲制責任,至於喬曉陽提及普選兩個根本前提亦屬合理,只是重申《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貫立場,“香港是法治社會,當中的‘法’字意指《基本法》的落實,《基本法》是屬於全國性法律,但過去港人相對較少討論《基本法》,喬曉陽言論有助港人加深理解”。對於反對派不斷鼓動“佔領中環”,黃玉山認為,香港具有民主、多元、理性、和平的重要核心價值,雖然過去經歷好多風雨,但從來亦不會贊成激烈行為,相信“佔領中環”行動未必得到港人支持,“大家要明白‘佔領中環’的象徵意義,中環是香港經濟發展的象徵地標,對700萬名市民非常重要,如果有關行為影響香港經濟,相信未必得到港人支持,我亦期望主辦者詳細考慮清楚”。

  劉健儀:《基本法》有框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劉健儀指,香港《基本法》已經清楚訂明了香港的普選框架,要經由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期望社會各界能夠聚焦討論委員會的組成辦法,“現階段有人倡議參照西方民主式普選,但香港肯定要按照《基本法》辦事,作為行政長官根本無可能與中央政府對抗,否則不利香港發展,這亦是香港人期望的結果,只是預選條件不獲反對派接受,我們要相信委員會有智慧挑選出行政長官候選人”。她又說,“佔領中環”是有違正常經濟活動的行為,實在難以支持,寄語大家不要訴諸非和平理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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