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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佔領中環”不是溝通合適做法
http://www.CRNTT.com   2013-04-04 00:17:42


行會成員羅范椒芬3日出席完人大分享會後,被問到對“佔領中環”的看法,她認為現時連方案亦未有,佔領不是合適的做法。(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記者 畢捷宜)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日前表示,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並不適用香港,而當中有關“普及而平等”要求並不包括提名權。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及港區人大代表的羅范椒芬昨天表示,看過“公約”條文字眼不包括被選權,又指不少國家對被選權亦有一定規範,而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她強調要按《基本法》辦事。她又指,港府還未提出政改方案,“佔領中環”並不是有助溝通的合適做法。

  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日前表示,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並不適用香港,即使適用,當中有關“普及而平等”要求並不包括提名權或被選權。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及港區人大代表的羅范椒芬表示,譚惠珠提出有關言論後,她亦看過“公約”條文,認為條文的字眼提及選舉權需要“普及而平等”,沒有提及其他,又指條文提及選舉權不可有不合理限制,但不是完全沒有限制;至於被選權,她指很多國家都一定規範,如年齡、精神狀況、是否有犯罪紀錄等。

  對於《基本法》45條列明設有提名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指委員會是機構提名,泛民批評這是篩走他們,不讓不受中央歡迎的人參選,羅太被問到是否符合“公約”25B條,她指公約的“普及而平等”只適用於投票權,因此是符合的。

  被問到政府還未拋出政改方案,已有不少限制,討論空間會否變得狹窄。她認為不會,因為香港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她重申一切要按《基本法》辦事;她又說,喬曉陽提到與中央對抗的人只是少數人,不認為是要排斥泛民人士參選特首,但她不評論民主黨何俊仁及公民黨余若薇是否對抗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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