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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堵政策空子 新購保障房須夫妻同簽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0 10:28:37  


  中評社香港5月10日電/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於規範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今日起,家庭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共同簽訂購房合同,房產證上也要寫上夫妻二人的姓名。

  杜絕一人名下無房鑽限購政策空子

  據《新京報》報道,新政規定,從今日起,申請家庭購買限價房和經適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

  對這一變化,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經適房、限價房本身就是以家庭為單位來申請的,審核的標準是家庭的收入、資產、房產等,而且是以家庭的人口等因素確定配售房源的戶型大小。“如果房屋產權只登記在其中一位申請人名下,與實際按照家庭人口結構確定的分配方案不符。申請家庭所購買的經適房、限價房也應是家庭共有的房產,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共有。”這位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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