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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民粹式反應 救不了台灣漁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2 10:55:11  


  中評社台北5月12日電/據中央社報道,菲律賓政府在各方的壓力下,已經針對該國軍人涉及在台方與菲律賓重疊的經濟海域,野蠻開槍掃射台灣漁船“廣大興廿八號”,造成台灣漁民中彈身亡事件,己將該國海防隊和漁業局十一名執法人員停職處分,同時也要求台方派員調查。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回顧此一事件發生之後,台灣官方先是嚴重關切,之後才是強烈要求菲政府“道歉、懲凶、賠償”。 

  中國大陸官方中國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楊毅九日晚也表示,中方強烈譴責槍殺台灣漁民的野蠻行徑,要求菲方儘快徹查,給受害漁民一個交代。 

  美國國務院代理副發言人文特雷爾十日在被問及美國政府是否會就上述襲擊事件譴責菲律賓時表示,菲律賓已承諾將就事件展開調查,美方也希望菲方就這事件的具體細節展開全面和透明的調查。 

  然而“非”政府的軍人在相似海域逞凶的海盜行徑,就本世紀以來,已經多起,其中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有二○○四年的“成福利號”到“興億福號”再到二○○六年“滿春億號”,而每次都是菲律賓官方非法使用武力劫我漁民,傷我漁民,特別是二○○四年的“成福利號”漁船當時被打成蜂窩,船長王保生身中數槍,當場斃命,二○○六年的“滿春億號”遭菲律賓連續朝駕駛艙射擊,導致船長陳安老右大腿動脈中彈,失血過多死亡,船長胞弟陳明德右腿中彈受傷。兩件事發生之後,當時“非”政府的姿態高傲,其實“非”政府的軍人劫持台方漁船,以便洗劫財物,訛詐贖金,已幾成某種慣性,應該說與“非”政府的處理態度,可能深有相關。而類似的事件幾乎每年都在發生,而台方政府的反應,也不足以讓“非”政府有所警惕,此次菲律賓則相對“聰明”,恐怕也是因為各方壓力、特別是美方壓力有關。但是這種他力更生的依賴很難持久,最終還是必須自力更生。 

  不過所有反應中最令人啼笑皆非的,就是在台灣某些人的反應,例如認為“菲律賓在黃岩島受氣,轉向台灣漁民發洩”;也有人質疑,“台菲之間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衝突,這事件懷疑是不是菲律賓把台灣的漁船誤認是中國的漁船…如果他知道是台灣的還這樣開槍,是不是“外交部”更要說明台灣跟菲律賓到底怎麼了,突然有這麼大的變化?”等等這種典型“巴夫洛夫”式的制式反應,這樣的反應除了突顯自己的幼稚之外,它還助長了台灣的民粹主義,降低了台灣的民主品質,應該受到全民的唾棄,才能維護和提升我們的民主,實質有效地保護台灣的漁民,保障他們的生計。 

  社論以為,台方政府必須採取若干長短期的措施,以有效保護“中華民國”漁民在近海謀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就短期而言,首先“海巡署”護漁是有必要的,其目的在使我政府贏回應有的尊嚴,也確實保護我漁民的生計;其次護漁巡航行動應該例行化、常態化,以增加對“非”政府軍人的非法行徑,產生鎮懾作用。其三由於台灣和菲律賓之間的海域是國界,也鑒於年年在此海域的菲國執法人員的不法行徑太過囂張,海軍的巡弋是必要的;其四台方海軍、海巡理應在每年漁季開始之際,在相關海域附近舉行有效嚇阻的海上救援實彈演習,以體現我軍的存在。 

  就長期而言,我們應該以學術、藝術及一切可用方式,將多年的事實公諸國際社會,特別是亞洲社會,使大家了解事實,也了解到台方的存在;畢竟正在發展的亞洲不能、也不該縱容不法的人員破壞和平,尤其是政府執法者的非法行為,還受到包庇,則益加不可原諒。從“中華民國”的角度,這些作為不是為了醜化菲律賓,而是提醒菲政府應當有效地管理軍方、約束軍紀,這是現代國家的責任。 

  我們也看到其實自從一九八二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通過的《國際海洋法公約》,訂定二百浬專屬經濟區屬於國家管轄範圍以來,亞洲各國幾乎是所有的國家都出現海洋主權的激烈爭執,每次爭執也幾乎都瀕臨戰爭邊緣,亞洲的形勢也常常因此而緊張、不穩,合作不誠心、和平無誠意。亞洲各國必須坐下來,認真地檢討,共同分享西太平洋、南中國海、印度洋等相關海域資源的辦法?亞洲人的辦法、東方人的辦法,以便真正和平相處。在這個問題上,兩岸是可以合力,尤其是兩岸的學者,兩岸的智庫更是可以出大力的地方,至於大陸媒體建議的方法,是一種秀肌肉的方法,基本上並不可行,也未必有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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