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5日電/雖然國家審計署在6月10日公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下稱“《審計結果》”)中談到土地財政時言簡意賅,但與2010年審計署對全國地方債的全面審計對比,最新數據表明了幾個現實:2010年底,政府性債務大約有40%要靠土地收益來償還,而現在,部分地區這一比例已經超過一半,地方政府債務償還高度依賴於土地收益;但與此同時,土地出讓收入增幅在下降,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越來越不能滿足償債需求,償債壓力正進一步加大。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儘管土地財政成了地方債的救命稻草,由此也使得高房價居高不下、泡沫難破,但土地財政模式正逐漸進入低潮,地方債危機爆發風險日益加劇,而一旦地方不能根本開源節流解決債務問題,那麼債務危機的爆發恐將不再是一句空話了。
抽樣調查95%省會、直轄市靠土地償債
《審計結果》雖然不是我國地方債的全貌,但該審計調查抽取樣本為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覆蓋了全國一半以上的省級地區和省會城市,采集樣本較廣泛,具有代表性。
審計署“抽查”發現,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餘額增長。2012年底,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餘額7746.97億元,占這些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餘額的54.64%,比2010年增長1183.97億元,占比提高3.61個百分點。換言之,不少地方都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債。
值得警惕的是,審計報告中的18個省會和直轄市,有17個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來償債,比例高達95%。
記者採訪發現,今年上半年,在樓市調控重壓之下,地方政府依然掀起了一輪賣地高潮,各地“地王”頻出,據知情人士透露,原因就在於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增大,而不得不多賣地。從宏觀面來看,最近幾年,土地出讓收入都占到了全國財政收入的1/4~1/3;而對於很多三四線城市而言,其土地出讓收入能占到地方財政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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