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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原市委書記涉貪7000萬獲死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24 09:23:56  


  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現年59歲的原廣東茂名市市委書記羅蔭國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因其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據德州晚報報道,2013年7月初,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羅蔭國價值5000餘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應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受賄2000餘萬元人民幣,應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受賄罪,兩罪並罰,應被判處死緩。 

  羅蔭國生於1954年,廣東高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師。 

  回溯羅蔭國的仕途,其扎根於茂名本地的政壇土壤。他曾任小學教師和村幹部,1982年至1984年在暨南大學讀書,隨後任高州縣對外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從1987年開始,羅蔭國先後任高州縣副縣長、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副書記,最後官至茂名市委書記。 

  2011年2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對外公佈,原廣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事拘留。 

  在羅蔭國之前,茂名市有多名官員先後“落馬”,典型者有原茂名市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等人。羅蔭國被抓之後,茂名當地又有多名官員被查,引發茂名官場震盪。 

  2012年4月,廣東省紀委通報了羅蔭國系列腐敗案的情況,整個茂名官場幾乎整體“淪陷”,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 

  其中,羅蔭國從1998年至2011年在擔任茂名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 

  此外,茂名市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局原局長倪俊雄,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巨額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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