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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毛犬空中托運被嚇死 南航賠償狗主2萬餘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28 12:04:23  


 
  愛犬死因

  不當裝卸嚇壞金毛犬

  法院認為,南航作為承運人應依約將旅客及金毛犬安全運至目的地。金毛犬在運輸期間死亡,南航並無證據證明存在免責事由,故南航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案中,裝載金毛犬的航空箱在航空運輸期間損壞,且從兩段錄像來看,雖僅有10分鐘,但已清楚反映出行李裝卸人員在卸車過程中,明知航空箱內裝有活體動物,未盡合理謹慎注意義務,未用適合的裝卸工具和裝卸方式搬運貨箱,導致金毛犬受到驚嚇,從航空箱破損處逃逸,金毛犬逃逸後死亡與搬運不當行為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精神損害

  伴侶性寵物不可替代

  法院認為,趙女士從金毛犬幼時起開始飼養,故其死亡給趙女士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應包括初始購買價及必要的飼養成本。因北京尚無對飼養犬只的價值評估及確認的機構,法院經市場調查測算,據同類犬只的市場價格,結合本案金毛犬的品種、年齡、飼養期限,酌定金毛犬死亡時的損失金額為16600元。因南航未能證明航空箱存質量問題,故應賠償趙女士航空箱損失618元。

  趙女士同金毛犬朝夕相伴逾三年,已成為“伴侶型”寵物,超越一般動物與主人間的關係界限,其被趙女士視為重要家庭成員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而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基於此,趙女士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於法有據,於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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