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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沒用完為何清零 專家:運營商應降低資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12 10:22:50  


 
  趙佔領認為,消費者享受了流量套餐的優惠,可以接受時間限制,但是還沒用的流量為什麼不能下月接著用?為什麼不能實行累積制?這就有點霸王做法。

  趙佔領還認為,但從法院角度而言,判決這種條款屬于霸王條款的可能性很小。因為涉及面太廣,一旦判決支持消費者,會引發連鎖反應,會有大量的消費者主張權利甚至起訴。

  專家:建議簡化套餐、降低標準資費

  付亮認為,簡化套餐數量,將流量標準資費降到1元每M以下,可能是該爭議唯一的解套辦法。他說,總體看,在2G時代,運營商為滿足用戶多樣化的上網流量需求,提供了多種套餐組合,可滿足用戶的不同需要。但用戶的流量使用具有不確定性,用戶必須在月初前就確定選擇的套餐,而運營商2G資費中標準流量資費、套餐外流量資費都明顯高於套餐內,套餐內外資費相差幾十倍。結果導致用戶流量用超了不滿意,用不完也不滿意。簡化套餐、將流量標準資費降到每M1元以下,可能是唯一的解套辦法。主管部門也應該通過標準資費上限管制促進這種轉變出現。

  網友激辯

  支持訴訟

  Zoo-Miling:運營商的行為我覺得觸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WuYu_WithYou:也許這種個人訴求最終會變成徒勞無功,但能引起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注意,變成集體訴求以求改變。

  fujini:絕對支持啊!!用不完的短信和流量明明給過錢了,但居然不屬于我。

  尊重合約

  阿昌75:我們這裡出租車起步價5元,包含3公里。我打車到2公里處下車,可以要求退1.666元嗎?我下車的地方是我選的,我有權繼續乘車到三公里處,但是我放棄了。月底剩餘流量是你自己基於時間即將結束而主動放棄的好不好?沒有人禁止你月末突擊使用流量啊。

  王小虎SYD:我不是站在運營商一方說話,只是覺得包月流量的計算方法是合理的。這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商業協議,全世界的通信商都是這樣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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