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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老人送患癌老伴沉江 被判故意殺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12 10:43:00  


 
  各方意見很快反饋上來。他們都表示,汪衛國平時老實,與妻子關係也很好。兩位老人都是一心為子女著想,有了病痛不想拖累兒子們,舍不得花錢治病,又不懂法。

  參加聽證會的人都認為,汪衛國是個法盲,不能讓這個家庭再發生悲劇,應該教育子女們多盡孝道,但法不容情,故意殺人的罪名無法推卸。

  法院說服了老人後,認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對社會不再產生危害,加之身體殘疾不宜收監,允許監外執行刑期。

  法官:“安樂死”都通不過,何況助人死亡?

  主審法官丁新紅談了自己的看法:

  葉愛珍處於癌症晚期,苦不堪言,這一現狀得到了多方的證實。老人生前要求“速死”,多次要求丈夫幫助她死亡的情節,也得到一定的佐證。在了解了死者的街坊鄰居、親朋好友的意見後,民意結果是一致的。汪衛國患3級殘疾,年歲已高。他存在情節輕微的情形。

  但當事人汪衛國故意殺人罪是不容置疑的。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情節輕微的,也可以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

  那麼,汪衛國故意殺人是否存在輕微情節?這主要看妻子葉愛珍生前是否要求死亡,是否多次要求死亡。這是本案判決的關鍵,也得到逐一證實。

  這個案子跟“安樂死”沒有聯繫。目前,“安樂死”都無法得到國內外通過,何況助人死亡的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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