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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車價格系國外3倍 反壟斷部門已盯2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1 09:05:17  


 
  高價是正常市場行為?

  只要達成價格限制協議,就是壟斷行為

  攫取如此超額利潤,是否如有些人說的是由於供求關係決定的,廠家有權設置指導價格,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並不存在壟斷呢?

  反壟斷研究專家、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廩不認同這種觀點。“廠商確實有權設置指導價、建議價,但不能限定、制定轉售價格,也不能因為特許經營違反反壟斷法。特許經營如果不是投資關係,只是相對交易人,如果限制、限定價格,顯然是違法。也就是說,廠方如果規定經銷店最低限價,就是壟斷行為。”他說。

  高濟華等多名長期從事進口汽車經營的人士向記者證實,國外廠商限定國內經銷商售價的行為長期存在。

  一位經營者日本、德國、法國等多家品牌4S店的負責人說:“他們非常謹慎,從來都是口頭限定,不留書面證據。因為明知是違法的,有的汽車巨頭,前幾年還在國內搞‘價格委員會’,就是把經銷商秘密召集起來限定價格,後來被人舉報後不敢公開再搞。但現在,毫無疑問也通過各種手段壟斷銷售價格。如果經銷商敢賣低價,就會用‘扣資源’‘商務政策’等多種手段嚴厲懲罰。”

  魏士廩說,進口汽車通過銷售代理商,往下進行分銷轉銷,容易產生縱向壟斷嫌疑,只要達成價格限制協議,就觸犯了反壟斷法。“現在國內同地區4S店同款車價格基本一致,很可能有價格管控問題,但是外商一般不會保留書面證據,所以取證有難度。”他分析,國內進口車通過4S店單一渠道銷售,再把價格提升了,在渠道上沒有可替代性,實際上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一種,利用獨家銷售權實施不公平高價銷售,反壟斷法也是明確規定違法的行為。

  何時能開始調查?

  發改委稱已密切關注進口汽車價格畸高問題,但沒透露具體調查時間表

  上海外高橋汽車市場總裁張敏分析,一輛高級奔馳車,完稅後國外廠商還有30多萬元利潤,保時捷、路虎等品牌就可能更高。這樣的暴利在全世界都不可能有,顯然就是其涉嫌壟斷的行為造成的。“不管在消費品領域還是在家電等行業,渠道商的利潤高於製造商的利潤是常態,然而,只有在進口汽車領域,經銷商利潤普遍在10%以下,國外廠商利潤甚至接近30%。這種批零利潤嚴重倒掛的不正常局面,正是壟斷的結果。”張敏說。

  而且,進口汽車的壟斷問題還不止價格那麼簡單。除了限價銷售外,車廠強推4S店形式、壟斷零配件配售、禁止經銷商跨區域銷售等行為,都涉嫌壟斷。

  而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壟斷部門相關人士透露,價格監督和反壟斷部門密切關注進口和合資汽車領域的價格問題已經不下兩年。這位人士沒有透露具體的反壟斷調查時間表。

  這位熟悉反壟斷工作的人士說,兩年前,新華社有關報道披露了中國大陸市場進口和合資汽車價格畸高等問題,我國反壟斷部門就開始密切關注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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