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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復生:美國若停止軍售 台將發展核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3 14:11:19  


  中評社台北8月23日電/中國大陸國防部長常萬全與美國國防部長海格爾會談時,外傳曾討論美對台軍售問題。但是美國對台軍售的質量是由《台灣關係法》規範,連美國總統都必須遵行。 

  台灣“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安組顧問”曾復生今天在旺報發表文章說,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基辛格在其《論中國》指出,里根總統雖簽署《八一七公報》,但並未明確承諾停止對台軍售;美國政府向台北提出沒有終止軍售期限等“對台六項保證”,也在一份國安會備忘錄表明,遵守《八一七公報》的前提是,中共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問題;此外,美國為讓中共默許其維持對台軍售,卡特“總統”曾向北京駐美大使柴澤民表示,如果停止軍售,台灣將被迫發展核武。 

  奧巴馬政府處理台海議題的決策思維基礎包括:一、堅守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立場和“一法三公報”架構;二、遵循台灣關係法的規範,繼續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以保持兩岸軍力的動態平衡;三、明確反對兩岸任何一方做出片面改變現狀言行,既不支持台灣獨立,也反對中共武力併吞台灣;四、美國政策將積極支持中國大陸政治民主化,因為美國認為,大陸社會越開放、越自由,將拉近兩岸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差距,也將為未來兩岸和平解決爭端,增加成功的機會;五、美國對台海議題的戰略利益是維持此地區和平穩定與和平解決,因此,美國不排除有一天台灣人民接受中共條件的融合,但美國所堅持的是必須以和平方式,以及台灣多數人民同意的狀況下進行。 

  台灣關係法須遵守 

  在此政策基礎上,美國對台軍售的戰略考量因素包括:一、馬政府於2008年執政後,中共對台灣的針對性軍事準備並沒有減少,美國對台軍售可以降低雙方軍力差距過大的風險,並保障兩岸和平穩定與和平解決的戰略目標;二、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有義務維持台灣的軍事嚇阻能力;三、美國對台軍售是具體因應台灣政軍領導人所提出的需求,表示對台灣當局的支持;四、美國對台軍售的政治意涵是展現美國政府願意支持馬政府與中國大陸,進行和緩良性互動與交流。 

  五、美國對台軍售的決定是向亞太區域的美國盟友表示,美國有決心與能力維持其亞太再平衡戰略;六、美中之間需要合作的共同利益越來越重要,但是對於雙方仍有歧見的議題,例如台灣問題等,美中仍需要多對話並且互相體諒與發揮耐心;七、美國對台軍售是其展現對台灣民主政治支持,以及軍事協助的具體行動,也是其對亞太盟邦顯示其履行安全承諾的信用。 

  美國的主流意見認為,中國崛起是台灣必須嚴肅面對的現實,馬英九政府如果能夠妥善處理兩岸關係,與美國及國際社會積極發展建設性合作互動,並以經濟策略措施吸引大量外國投資,其實台灣不必畏懼中國崛起。此外,美國雖然積極地強化與中共的各項互動合作,但是,美國及亞太主要國家對中國崛起仍有疑慮,因此普遍採取“兩手策略”,例如亞太各國近幾年不再反對美國在亞太地區的軍事部署演習,甚至強化與美國軍事合作。 

  貿然攻台要付代價 

  台灣不以激烈的台獨策略挑釁中共;同時加強“全民國防”的理念與訓練,向中共展現捍衛主權及生活方式的決心與能力,並且讓共軍瞭解,貿然以武力攻台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將遠遠超過其所能夠接受的程度。在台美共同利益的戰略基礎上,美國與亞太各國都會願意運用各種彈性變通的方式,與“中華民國”加強軍事交流與合作,以共同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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