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在11年時間裡,他收受和索取13家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700多萬元。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檢方指控,從2000年至2011年落馬前,張曙光的受賄多達13起,受賄數額共計4700多萬元。張曙光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使他們獲得暴利,張則收受巨額賄賂。
據媒體報道,張曙光是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哥們”,2003年3月劉志軍履新鐵道部之後,張曙光被調任北京,擔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其後一路榮升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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