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搖招車表示,這“實屬技術性漏洞”,將盡快整改,原“搖搖招車”用戶端仍可正常使用。
軟件商 為應對政策推出“北京版”
記者採訪一位不願意具名的手機叫車軟件公司負責人時,他始終強調:“帶96106的軟件並不是我們產品的全部。”
按照交通委公布的規定,軟件統一更名後,給各企業一個月時間調整,之後舊版本停用。目前上線的四家“官方”軟件,都有全國用戶,也就是除了北京還有其他城市也能使用。所以,現在就出現了一個軟件,兩種版本,一種是北京的官方版本,一種是全國使用的版本。
記者昨天升級了搖搖招車,其沒有96106前綴的軟件版本還是有“小費”選項。而沒有96106開頭的“嘀嘀打車”新版本,也可以選擇加價功能。
“舊版本其實都可以使用,也都有加價功能。”該負責人說,這些APP軟件是開放供乘客下載的,但按照要求,北京市官方平台下載的軟件絕對沒有“小費”功能。目前,幾家在北京手機電招平台上線的軟件,都按照要求取消了加價功能。
■ 新聞背景
叫車軟件須按電召標準收費
7月1日起,“手機叫車”軟件全部納入北京市統一電召平台管理,乘客用手機叫車,也需按照北京市電召服務收費標準支付費用,即提前4小時以上預約收費6元,4小時以內預約每次5元。
《細則》規定,如果手機叫車軟件違反北京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標準,就不能繼續在北京開展電召服務。實行此規定前,並不是所有的手機叫車軟件都向乘客收取叫車費用,部分軟件有“小費”功能,乘客可以自願支付額外的費用給司機。而統一納入電召平台管理後,手機叫車軟件必須執行“即時叫車5元、預約叫車6元”的標準。(記者郭超 劉夏)
交通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管理手段之前,首先要明確“加價叫車”這個概念。應該叫停的是司機惡意加價行為,而現在手機軟件的“小費”功能,是乘客和司機雙方的一種自願的協定,是市場行為,沒必要行政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