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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書苗 |
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隨著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已審結宣判、張曙光案受理公訴,作為該案的重要人物丁書苗,案件審理又有了新的進展。
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市檢二分院已對丁書苗提起公訴,二中院也已受理,涉案罪名為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
賣雞蛋小販 結識劉志軍發跡
自2011年1月起,丁書苗被帶走接受調查,便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但鮮有丁的消息傳出。媒體更多報道的是,這位女商人發跡的傳奇經歷,這位識字甚少的女商人,20歲時做過小販賣過雞蛋,30歲開始搞煤炭運輸,40歲時結識劉志軍,成為火車運輸指標販子,此後其“生意”進入巔峰,直至56歲時被調查人員帶走。
今年4月17日,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從而拉開了劉志軍系列案件審判的帷幕。
據檢察機關針對被告人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的起訴書中稱,2007年至2010年間,鄭朋等人夥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
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干預招標,先後為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新建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3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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