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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曾拍胸怒吼:“我是殺人犯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3 15:12:45  


 
  薄熙來否認供詞:上綱上線的自我批判 

  2000年,薄熙來擔任大連市委書記期間,直接負責了上級單位涉密場所改造工程。該工程由時任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王正剛承辦。2002年工程完工後,上級單位撥款人民幣500萬元給大連市政府。王正剛以工程涉密、款項不好入賬為由,向已調任遼寧省省長的薄熙來提出,這筆工程款給薄熙來留作家用。 

  公訴人出示了薄熙來2013年4月2日的親筆供詞。薄熙來承認自己同意王正剛去找薄谷開來商量,此款已進入其妻子相關的賬戶,造成了公款私用。 

  辯解:針對上述親筆供詞,薄熙來稱,這是他上綱上線的自我批判,而且是在承受極大壓力之下寫的。 

  公訴人表示,對這一關鍵事實,儘管被告人辯解其沒有貪占故意,但證人證言內容一致,均指向被告人。上述500萬元公款落入薄傢俬囊,證據是確實充分的。 

  王立軍:三分鐘之內就是罵 

  2012年1月28日,薄熙來聽取了王立軍關於薄谷開來涉嫌殺人的匯報。次日,他斥責王立軍誣陷薄谷開來,打了王立軍耳光並摔碎茶杯。 

  在法庭上,王立軍回憶了當時的場景,“我記得大約三分鐘之內,沒談任何事情,就是罵,罵得差不多了,走過來指著我鼻子說,‘你必須把此話收回去,誰是殺人犯?’他拍著自己的胸脯說,‘我是殺人犯嗎?’”畫面中,王立軍左手捂著耳朵說,“他後來一拳打過來,打到我的左耳朵,絕不是一巴掌的問題。”

  辯解:薄熙來及其辯護人提出,王立軍、薄谷開來等證人與薄熙來存在重大利益衝突,其證言的客觀性、真實性存在疑問。薄熙來還表示,濫用職權行為跟自己無關。 

  公訴人楊增勝當庭說,一系列證據證實: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和不正確履行職權,是導致“11.15案件”不能及時依法查處和王立軍叛逃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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