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丁書苗利用劉志軍 淨撈20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5 09:59:38  


 
  操縱中標坐收中介費 

  在公訴機關指控的非法經營罪名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丁書苗充當鐵路項目招投標“掮客”角色。丁書苗夥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先後幫助23家公司中標“向塘至莆田鐵路永泰至莆田12標段”等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1858億多元。

  據瞭解,這57個項目中,53個由劉志軍打過招呼。在此過程中,丁書苗等人從中獲取違法所得30多億元,其中她個人非法獲利20多億元。嚴重擾亂了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丁書苗在庭審中表示,“每次委託人找我幫忙,都是把投標的單子給我,說好給我2%-2.5%的中介費。” 

  為劉志軍“跑官撈人” 

  一方面利用劉志軍賺錢,另一方面敢為劉志軍花血本。公訴機關指控,丁書苗按照劉志軍授意,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款物共4900萬元。

  據查,2008初到2009年,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違紀被調查後,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了替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書苗花了4400萬元。但事情沒有辦成,事後告訴劉志軍,自己被人騙了。

  2008年到2010年,劉志軍為了到地方任職,讓丁書苗找關係為其職務調整創造條件,丁向劉志軍報告稱花了1000萬元,實際上只花了500萬元。

  丁書苗供述,我和劉志軍認識十幾年來,關係逐漸加深,他在副部長任上幫我賺了不少錢,我就用錢幫他拉關係。“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從不吝嗇。” 

  “形象宣傳”以逃避司法 

  丁書苗的另一筆行賄事實,是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行賄4000多萬元。

  檢方指控,為了幫助自己樹立正面形象,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與范增玉商議,由丁向范所在單位進行捐款,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為丁書苗安排在有關大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等。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4000多萬元。

  據查,2010年3月,丁書苗發現出境受限後,跟范商量,希望在更多的公益活動中曝光,被領導關注,認為這樣“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丁書苗稱,她交給范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范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范增玉則供稱,丁被有關部門調查後,急於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國家領導人,以逃避司法。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