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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組工作進入尾聲 7巡視點6有腐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7 09:31:36  


  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上任以來的第一輪巡視,已接近尾聲。截至目前,10個被巡視地區、單位,已“曬”出了7張問題“賬單”。每張“賬單”的最後一項,都是“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轉中紀委、中組部處理”。

 《新京報》報道,“這裡面可能要揪出大‘老虎’。”江西某鎮曾任紀檢組長的王強(化名)說。

  “當好‘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本輪中央巡視開始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提出了這一要求。
 
  專家學者們認為,本輪中央巡視不僅僅是揪出“老虎”,更積極的意義在於,為下一步中央巡視制度改革“鋪路”。

  黨內巡視制度從1996年啟動,2003年開始運作。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提出“要改革黨的紀檢體制,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

  長期關注反腐問題的專家李永忠認為,今後的中央巡視制度在空間上、地域上,覆蓋面會更大,“現在的巡視只是中央和省(區市)兩級,如何有效地覆蓋到市及縣,特別是縣這一級,是巡視組要破解的一個難題”。

  進展 6個巡視點查出腐敗問題

  本輪中央巡視始於今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內蒙古、貴州、重慶、中儲糧、水利部、中國出版集團、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人民大學,派出了10個巡視組。

  截至目前,除了水利部,其他6個被巡查地區和單位,在“廉政建設”方面,均被指出存在腐敗問題。

  巡視江西

  要求幹部上繳紅包禮金

  向被巡視地區、單位通報巡視問題,是中央巡視制度的“慣例”,也是為期3月左右的巡視工作的最後一道程序。之後,中央巡視組返京述職。通報會上,被巡視點的黨政一把手都要出席。

  本輪中央巡視,赴江西的中央第八巡視組於9月18日,第一個通報巡視情況。江西省委書記強衛主持會議。

  王強清晰記得媒體報道的通報內容,“中央巡視組指出了不少問題,都很尖銳,還要求領導幹部上繳不該收受的紅包禮金”。

  據《江西日報》報道,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王鴻舉將江西的問題,歸納為三大方面:廉政建設,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存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節假日收送紅包禮金等;“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一些幹部思想認識仍有差距,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有的甚至頂風公款吃請;超編制配備幹部,個別幹部“帶病提拔重用”。

  巡視中儲糧

  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

  此後,中央六個巡視組,陸續通報了中儲糧、水利部、重慶、貴州、中國出版集團、中國進出口銀行的巡視情況。各地黨報、機關報,都報道了通報內容。跟江西相同,各巡視組一一列出了“廉政建設”、“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幹部選拔任用等三大方面存在的問題。

  除了水利部,其他6個被巡查地區和單位,在“廉政建設”方面,均被指出存在腐敗問題。對此,中央巡視組措辭嚴厲,例如中儲糧,“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湖北,“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重慶,“個別領導幹部道德失範,國有企業存在腐敗隱患,‘蒼蠅’式腐敗問題比較突出”;貴州,“少數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出讓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中國出版集團,“有的單位買賣或者變相買賣書號、與民營企業等單位違規合作”。

  巡視重慶

  “頂風違紀案還有發生”

  “‘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也是本輪中央巡視的重點。巡視中,湖北、重慶、貴州、江西、中國出版集團被“巡”出問題。

  對重慶問題的表述是“頂風違紀案件還有發生”。

  湖北、江西、中國出版集團被查出“三公”開支問題。湖北,“有的超標準配車、超標準接待”;江西,“有的甚至頂風公款吃請”;中國出版集團,“所屬個別單位存在公款高消費現象”。

  中央10個巡視組派駐信息一覽

  內蒙古

  中央第四巡視組

  組長:薛延忠

  副組長:馬瑞民

  問題:尚未公布

  重慶市

  中央第五巡視組

  組長:徐光春

  副組長:賀家鐵 

  時間:5月29日-7月29日

  問題:對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到位,個別領導幹部信念動搖、思想滑坡、道德失範,國有企業存在腐敗隱患。

  貴州省

  中央第六巡視組

  組長:張文岳

  副組長:趙文波

  時間:5月29日-7月29日

  問題:少數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有些案件查處不及時、處理偏輕。個別地方存在虛報統計數據行為。

  湖北省

  中央第二巡視組

  組長:杜德印

  副組長:劉卒

  時間:6月2日-7月23日

  問題: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個別地方和部門違規突擊提拔幹部,競爭性選拔幹部方法有待完善。

  江西省

  中央第八巡視組

  組長:王鴻舉

  副組長:寧延令

  時間:5月27日-8月20日

  問題:存在超編制配備幹部,個別幹部“帶病提拔重用”等問題。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收紅包禮金。

  北京

  在京被巡視單位

  中央第三巡視組-水利部

  組長:孫曉群

  副組長:郭林、胡新元

  時間:6月2日-8月2日

  問題:文風、會風還需改進。幹部交流不夠,管理工作還不夠規範。

  中央第一巡視組-中儲糧總公司

  組長:劉偉

  副組長:李宏

  時間:5月27日-8月2日

  問題: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選拔任用幹部執行制度不力,程序不夠規範。

  中央第七巡視組-中國出版集團

  組長:馬鐵山

  副組長:黎曉宏

  時間:5月31日-8月9日

  問題:有的領導人員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有的單位買賣或者變相買賣書號、與民企違規合作。

  中央第九巡視組-中國進出口銀行

  組長:陳光林

  副組長:佟延成

  問題:尚未公布

  中央第十巡視組-中國人民大學

  組長:陳際瓦 

  副組長:張化為

  問題:尚未公布

  中央巡視工作發展脈絡

  1996年1月 啟動巡視制度

  十四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作出“選派部級幹部到地方和部門巡視”部署。

  2002年11月 寫入十六大報告

  “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寫入十六大報告。

  2003年8月 進入正式運作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成立,標誌著巡視工作進入運作階段。

  2003年12月 法規規定巡視

  中共中央頒發《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黨內法規形式對巡視作出規定。

  2009年7月 巡視條例印發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2009年12月 巡視組更名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2010年6月 巡視擴至軍隊

  全軍巡視試點工作部署會議召開,意味著黨內巡視擴大至軍隊。

  今年巡視工作要突出四個重點: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3年5月17日,中國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對新一輪的巡視工作提出了四個“重點”

  變化 當地報道不“回避”問題成亮點

  曾任江西某鎮紀檢組長的王強(化名)注意到,《江西日報》於9月19日發表的巡視通報會報道,“肯定工作成績的內容,不到100字,剩下的都是問題、建議。看得出來,報道沒有回避問題”。
 
  此前的歷次中央巡視,被巡視地區的黨報也會報道情況通報會。但對比報道內容,不“回避”中央巡視組所指出的問題,而且不“删減”中央巡視組的嚴厲措辭,本輪巡視還是第一次。

  例如,2010年3月20日《江西日報》曾發布《中央巡視組通報在江西省巡視情況》報道,2000多字的報道中,中央巡視組肯定當地工作成績的內容,達656字;而指出當地問題的內容,只有99字,而且沒有涉及具體問題,僅稱“閻海旺(巡視組組長)強調,江西省委、省政府對巡視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進行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任務,確保整改實效”。

  而今年9月19日,《江西日報》發表的本次巡視情況通報會,全文1300多字,肯定當地成績的報道內容,只有65字;指出當地問題的報道內容,243字;提出建議的報道內容,293字。

  貴州、湖北、重慶三地,也分別在2009年、2010年被列為巡視地區。對比三地黨報的兩次巡視通報會報道,只有《重慶日報》2010年2月12日的報道,其中提到了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極少數政法機關領導幹部知法犯法,貪贓枉法,生活奢靡,有的還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但指出問題的報道內容,479字,而肯定成績的報道內容,631字。

  今年,《貴州日報》、《湖北日報》的兩次巡視通報會報道,則跟《江西日報》相同,肯定成績的內容大幅縮減,指出問題的內容占絕大篇幅。而且,指出問題時,此前報道均未涉及具體問題的內容;本次報道不僅列出問題“詳情”,且未回避“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嚴厲措辭。

  【點評】

  虛化“問題”到直面是進步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中央2010年對重慶的巡視,是在重慶“打黑”的背景下。應該出於這一原因,《重慶日報》的報道涉及了巡視查出的問題。當地黨報從原來的重點談成績、虛化“問題”,到本次輕成績、重點“曝光”問題,“是一個積極信號,顯示出直面問題的勇氣,整改問題的決心和力度”。

  他認為,當前的整治“四風”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出現上述變化的主要原因。

  影響 服刑貪官給巡視組寫舉報信

  “中央巡視組下來抓‘老虎’。”本輪中央巡視開始時,以此為標題的帖子,出現在多個被巡視地區的網站上。

  6月30日,中央第四巡視組進駐內蒙古僅20多天,中紀委證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

  雖然官方消息並未提及,“王素毅落馬”是否與巡視組有關?但坊間結合中央巡視組的既往成績,如發現陳良宇案、侯伍傑案、黃瑤案、宋勇案等高官貪腐線索,仍將王素毅與中央巡視組“聯繫”在一起。

  據媒體公開報道,一些地區官場因此震動。例如,江西,官場上下就感到了無形的壓力。高檔餐飲場所生意冷清。

  “百姓都希望中央巡視組待的時間越長越好。”王強說,巡視組進駐江西僅一周,就傳出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許潤龍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的消息,“這確實讓一些人很緊張,速度太快了,表明來之前,巡視組就掌握了不少線索”。

  此前中央巡視組抵達地方時,都曾出現百姓排隊等候的場景。本輪巡視同樣如此,江西、內蒙古等地,有的百姓凌晨3點出發,坐著長途汽車,趕往巡視組位於省會的駐地;有的排隊等候一夜,就為領到一張《來訪登記表》。

  今年7月24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做客人民網“反腐倡廉在線訪談”時說,本輪巡視,群眾反映問題的熱情很高,巡視組每天都收到大量的來電、來信。但大多是反映群眾利益訴求的,部分是反映涉訴涉法問題,直接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問題的不多。

  張本平強調說,本輪巡視強化觀念,“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了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

  據了解,為了獲得更多線索,一些服刑的落馬官員,也被中央巡視組列為“線索源”。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去年因受賄被判入獄的江西省於都縣原縣委書記胡健勇,曾在獄中寫舉報材料。接到他的舉報材料後,中央巡視組提審了他。

  7個巡視組通報巡視情況時,均以相同一句話收尾,“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轉中紀委、中組部處理”。

  【點評】

  巡視效果應比以往更明顯

  “這說明,這次巡視,中央又掌握了很多貪腐確切線索。”竹立家認為,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腐力度超過以往,加之本輪巡視的人員配備也比以往有所加強,巡視效果應該比以往更明顯。

  前瞻 巡視制度應該覆蓋到市縣級

  今年是中國建立中央巡視制度的第十個年頭。2003年8月,中央巡視組正式成立。運行10年後,今年8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提“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

  中央巡視制度下一步該如何改進?10年運轉發現了哪些問題?

  北航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中央巡視制度是紀檢體制改革的一部分。10年前之所以設置中央巡視制度,是當時紀檢雙重領導體制的前提下,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係,破解“同體監督”的問題。我國地方紀檢部門隸屬於同級黨委,易引發“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問題。

  對於當初的制度設計,李永忠解讀稱,“部長與省委書記相比,省委書記的確更需要監督。用巡視來監督省委書記”。

  任建明認為,目前,紀檢體制仍存在同體監督的難題,因此亟待進一步改進巡視制度。“比如,如果有些嚴重問題沒有發現,巡視組是否也要擔責?巡視報告能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這些最好能在法規中明確”。

  李永忠認為,今後,巡視機構空間、地域的覆蓋面會更大,“現在的巡視組只是中央和省(區市)兩級,如何有效地覆蓋到市及縣,是巡視組要破解的一個難題。在時間上,要把目前臨時性的巡視,和定點巡視結合起來,而不是過好幾年才輪到一個省去巡視一次”。

  曾為民工維權、在網上持續實名公開批評一名縣委書記的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認為,改進巡視制度的重點在於,如何增強發現問題的能力?

  陸群表示,增強發現問題的能力,巡視必須機動靈活,“你一定期,哪怕周期再短,基層都有能掌握你的規律。一旦掌握規律,造假、掩蓋的問題就會出現”。

  7月做客人民網時,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處長彭陽春提出了同樣的想法。他說,今後五年巡視的主要任務是“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用”。

  為此,中央巡視組實行“三個不固定”:巡視組組長不固定,現已建立中央巡視組組長庫,人選都是省部級正職,既有剛離開領導工作崗位的,也有現職的,每一輪巡視前,根據具體情況從組長庫中,確定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並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這次可能是地方,下次可能是企業或事業單位;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不再有過去的地方巡視組、企業巡視組、金融巡視組之分。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流程

  巡視目的

  加強黨內監督。中央巡視組要當好黨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蒼蠅”。

  巡視範圍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專門機構對下級黨組織班子及成員進行監督。

  巡視領導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組長人選

  已建立中央巡視組組長庫,人選都是省部級正職,巡視前從組長庫中確定人選,一次一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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