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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布財政收支情況 政府突擊花錢受質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4 10:17:40  


  中評社香港10月24日電/財政部近日公布的2013年9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今年全國財政部門還有48098億元預算資金沒有用完,約占全年預算支出的34.44%。去年同期這一占比為33.08%。

  這一數字引起公眾的關注,有人認為,政府部門年終“突擊花錢”的情況會再次出現。

  社會公眾對政府相關部門年終“突擊花錢”的質疑,可以回溯到2009年年末。那年,財政部的數據顯示,全國財政支出在前11個月只完成了73.8%,意味著將有近兩萬億元的資金,需要在年底突擊花掉。

  雖然從嚴格意義上講,在歲末一段較集中的時間內,把預算內的錢集中花出去本身並不違規,但需要追問的是,在年終“突擊花錢”中如何避免浪費?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李燕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每年4個季度的預算支出進度比例並不平均,從歷年預算執行的情況看,支出進度均呈“前低後高”走勢,一季度各月支出進度都較低,二三季度逐步回升,四季度則進一步加快。

  2009年12月,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曾就年底“突擊花錢”問題進行過公開解釋,將其歸納為五大原因,主要是體制性因素所致,如據實結算和以收定支的項目在12月支出較多,項目資金通常三四季度支出較多,一些項目預算需延後執行或結轉下年使用,預算管理問題影響支出執行等。

  李燕認為,被媒體概括為年終“突擊花錢”現象的出現有很多主客觀原因,與我國預算編制、執行都有關係。

  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雖然財政年底“突擊花錢”不一定完全不合理,但也容易蘊藏濫採購、濫支出、突擊消費,甚至權錢交易等問題,需要引起重視。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年底預算撥款未用完者,相關款項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僅如此,按照通常做法,如果某單位相關項目支出今年預算撥款5000萬元,但全年只用了4000萬元,通常下一年度對此項目的撥款也會銳減至4000萬元。為了自己明年的“利益”不受損,很多預算單位通常都會採取將當年預算全部用完的策略,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年底“突擊花錢”的狀況。

  李燕介紹說,預算編制過程的實質是處理財政部門與各收支部門之間的預算資金的分配,其結果必然會涉及各方利益關係,預算的編制過程實際上也是各方利益訴求的表達和協調過程。但由於目前中國的預算編制不夠精細,而人大審議預算的時間又比較短,對於每筆財政支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很難嚴格把關,這就使得各級政府部門在預算編制的階段往往傾向於多報。

  我國現行《預算法》規定:“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這一規定使預算年度和納稅年度的規定相一致。目前的做法是,預算年度開始後,各級政府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前,本級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支出。而“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是指上一年度同期預算安排用於各部門、各單位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業務經費等必需的支出數額,而新增項目大都是在預算批覆下達後才開始支出,這樣就造成了一些資金支出的延後。實踐中,由於資金到位還需要一個過程,新增項目支出很容易拖到下半年才能得到執行。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也指出,目前預算批覆和單位財政資金使用是脫節的。全國人大批准中央財政預算之前,項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續性項目按一定比例預撥部分資金,新增項目大都在預算批覆下達後才開始支出,這就使一些資金只能延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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