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隨後李某某及王某提出上訴。
10月31日,本案原定將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但因李某某一方在確定並通知開庭日期後更換辯護律師,新更換的辯護律師以案情重大、複雜,需要調取新證據為由,申請延期審理,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市一中院決定將二審開庭日期延後,於昨日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