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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回應李飛講話 解讀有不同
http://www.CRNTT.com   2013-11-22 18:26:04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今天的午宴上致辭。(中評社 廖梓達攝)
  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記者 廖梓達)於昨日抵港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今日在港展開主要行程,分別與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部分議員,及商界和區議會主席等人士座談和午宴,並發表重要講話。其後,各界人士對於李飛的講話發表了不同意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出席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為李飛特設的午宴後對傳媒表示,對於李飛講話是否否定公民提名,大家可以自己解讀,但她個人認為公民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

  李飛在午宴前的致辭中表示,從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現有規定來看,行政長官普選時需要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而提名委員會是“機構提名”,但就沒有提及對應的具體做法。對此,梁愛詩表示,根據基本法45條,提名委員會經由民主程序的提名方式,一人一票選舉出來,有廣泛代表性,而2007年人大常委會亦已決定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她引述李飛的話說,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不可離開這些規定太遠。

  根據現行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並具體規定選舉委員會共1200人, 由四個界別、每個界別各300人組成。李飛在上午與特區政府高級官員座談時也提到,香港基本法採納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方案產生行政長官,且其組成與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完全一致。

  同時,李飛也在同一場合表示,現在的選舉委員會及其組成人員具有提名和選舉雙重職能,但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則只具有提名職能,選舉職能將交給全港合資格選民。此外,現在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是賦予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而在普選時,候選人的提名權則賦予提名委員會,雖然基本法對其履行職責時所按照的“民主程序”未作出具體規定,但可以肯定會與目前有很大不同,“因為在普選情況下,決定誰能當選行政長官的權力在選民手中,提名委員會的提名行為必然深受到選民投票取向的影響。”

  對此,有份出席今日午宴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引述李飛表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八九不離十”,會大概按照選舉委員會的比例及組成,以確保均衡參與,但不代表完全不會改變。對於公民提名,梁美芬則說,李飛在回應時表示,在討論提名委員會時,應該不會包括公民提名的方向。

  一同出席午宴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也表示,李飛的意思已經否決了公民提名的做法。

  不過,同樣出席午宴的公民黨郭榮鏗則表示,機構提名與公民提名並無直接衝突,提名前的民主程序空間很大。同屬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亦表示,李飛在回答關於公民提名的問題很有技巧,但不覺得李飛否定公民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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