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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二次諮詢勢棄“三軌提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16 09:44:12


  中評社香港5月16日電/特區政府“政改三人組”昨日與記者午宴時,首次明確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均不符合基本法的框架,政府不可能接納違法的建議,“任何方案若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可能透過政治協商解決。”由於“法律有爭議、政治無共識、操作有困難”,這些方案被納入政改第二階段諮詢的可能較低。

  據文匯報報道,為期5個月的香港政制發展首階段諮詢,但激進反對派糾纏在違法方案上。近期“佔領中環”舉行的“投票”,就篩選出3個均包括“公提”的方案,並於下月舉行所謂“公民投票”選出其一作為“佔中”的終極方案。

  特區政府“政改諮詢專責小組”3名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與與記者午宴。林鄭月娥指出,特區政府不可能提出政治有爭議及法律不穩妥的方案,“第二階段政府不能採取百花齊放的態度,也好難提出不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建議。” 

  林鄭:“佔中”3方案難合法 

  林鄭月娥回應“佔中”篩選出3個方案都包括“公提”元素時說,香港是自由的地方,她尊重港人的言論自由,但政改方案必須有共同的法律基礎,定要以基本法為依歸,並可以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

  她指出,在法律而言,政改方案中有“公民提名”是難以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的,而目前經過某種方法選出3個選擇方案,也難以符合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市民應想清楚是否“真正的選擇”。

  林鄭月娥表示:“講得白一點,就是‘公民提名’難以符合基本法,前往投票的市民應想清楚是否有足夠選擇,想清楚這是否真正選擇。經過某種方法選出成為往後方案基礎,必須符合法律基礎,仍然要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否則無助往後討論。” 

  袁國強:不容挾民意做違法事 

  袁國強也指出,政改涉及法律及政治兩個層次的問題,並須先行處理法律問題,特區政府不可能提出違法建議,否則定會受到批評,“政府不可能接納違反基本法的建議,為此,政府提出的方案必須達到政府認為是合法的立場。” 

  他直言,純粹的法律議題應循法律處理,身為律政司不應也不容許有人利用政治或民意嘗試做違法的事,“任何方案若不符合法律要求,不可能透過政治協商解決,或利用民意嘗試做違法的事,這是不容許發生的,更不應鼓吹明顯違法的方案。” 

  被問到市民或會要求法院處理“公民提名”,袁國強回應時說,政府不可能阻止任何人行使其權利,香港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但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

  譚志源:“公民推薦”有待研究 

  譚志源也明確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均不符合基本法框架,“法律有爭議、政治無共識、實際操作有困難”,故第二階段諮詢納入上述建議的機會較低。就“公民推薦”的問題,他則形容,“公民推薦”是難得重返基本法框架的建議,政府對這類方案感到欣喜,但仍有待詳細研究取長補短。

  另外,就溫和反對派不再堅持“公民提名”、但必須“真普選”一事,林鄭月娥坦言:“若大家欠缺共同法律基礎,透過政治比拚,甚或俗語的‘政治拗手瓜’亦無法討論,期望大家遵照基本法透過政治協商,尋求‘中庸之道’讓政制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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