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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服貿審議中的台灣政黨互動探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0 00:33:45


 
  4、發起“街頭運動”。除了在“立法院”內的各種攻防戰外,民進黨及其它“反對黨”最擅長的策略就是“立法院”外的“街頭運動”了。“街頭運動”對於民進黨來說並不陌生,他們在“街頭運動”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諸多議案的審查過程中都採用過這種策略,在“ECFA協議”的簽訂和“反核四”的過程中都有“街頭運動”的行動。對於民進黨及其它“反對黨”來說,“街頭運動”可以和“立法院”內的各種策略相互配合,從內外兩方面對國民黨進行夾擊,致使國民黨疲於應付,錯漏百出。

  此次兩岸服貿協議的審議過程中,借由張慶忠在審查服貿中表現的程式不正義的問題,引爆了“318學運”,到4月10日學生才退出“立法院”,致使“立法院”完全停擺。在這個過程中,民進黨一方面利用其豐富的“立法院”鬥爭經驗,為“學運”護行,另一方面在王金平組織的“朝野協商”中,頻頻出招,使得六次“朝野協商”都以破局告終,使得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陷入島內外的輿論壓力之中,十分的被動。最後雖由王金平出面以“先立法,後審查”的承諾讓“318學運”落幕,但是從中不難看出,這一結果最符合民進黨的利益。

  總之,無論是在“立法院”內還是在“立法院”外,民進黨以及其它的“反對黨”經過長期的摸索已經形成了整套的議事策略系統,以上這幾種策略在議案審議的時候會結合現實情況交叉運用。一般的程式都是經由癱瘓議事來提出“黨團協商”的要求,然後利用“黨團協商”制度設計上的問題,聯合其它的“反對黨”和國民黨討價還價,從而達到其目的。

  台灣政黨互動的特點

  2014年11月29日的“七合一”選舉被視為2016年台灣地區“總統”選舉的前哨站和風向標。隨著選舉進程的不斷進行,藍綠間的鬥爭日趨緊張。自2012年馬英九連任台灣地區最高領導人以來,島內民眾對馬英九及其團隊“執政”能力的質疑聲不斷,使其民意支持率持續下降,一度降到9%。與此同時,馬英九與王金平因為“關說案”而引發的“九月政爭”,使國民黨內的矛盾浮於檯面,加深了民眾對馬英九及國民黨的負面觀感。因此,對國民黨來說,如何重獲民眾對其的信心以及凝聚黨內的力量,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與之相對的是民進黨內,隨著蘇貞昌和謝長廷相繼宣佈不參加角逐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成為當仁不讓的下一屆民進黨黨主席,而這一局面使民進黨內得到了暫時的團結,再加上在“318學運”中民進黨所積累起來的青年人的資本,使民進黨的聲望陡升。

  隨著年底“七合一”選舉的不斷逼進,國、民兩黨間必將為了爭奪選票而上演諸多的攻防戰,此次圍繞兩岸服貿協議所進行的爭鬥就是其中一例。對國民黨來說,兩岸服貿協議簽訂後預計收穫的經濟和政治上的紅利將有利於其年底的選舉;對民進黨來說,最不願意看到的是國民黨因為兩岸服貿協議的簽訂而在未來的選戰中搶先拿分,因此需要在“七合一”選舉之前將兩岸服貿協議死死的卡住。因為,在台灣地區“統獨之爭”最能夠挑起民眾的神經,那麼對民進黨來說,在選舉之前,不斷的捉弄“統獨”的議題,是有利於其選情的。另外,民進黨除了從政治議題入手外,還從社會層面進行了佈局,此次再次被挑起的“反核四”的行動,就是一例。民進黨所運用的兩手抓戰略,即一手抓政治方面的“統獨”議題,另一手抓社會方面的“反核四”議題,無疑是對國民黨形成了包抄之勢。在此微妙時刻,台灣地區國、民兩黨的互動呈現出了新的特點。

  1、國民黨進退失度,屢犯錯誤。據上文分析,當前台灣地區的政黨政治所呈現的狀態是“執政黨”和“反對黨”易地而處的局面。民進黨的表現更像“執政黨”,國民黨表現失常。在兩岸服貿的審議中,幾乎所有的議事程式都沿著民進黨及其它“反對黨”設定的路徑在行進。一開始審議兩岸服貿協議時,就讓民進黨和其它“反對黨”佔了先機,將只需放在“立法院”備查的案子,經由凍結⑲的方式改成了審查,使得後面一直處於被動挨打的狀態。為了加快議案的通過,在臨時會期中召開“公聽會”,以及在“公聽會”的安排時間和程式上過於密集和粗糙,都被民進黨和其它“反對黨”抓住不放。最終不得不被迫以“朝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都以國民黨的妥協了結。另外,張慶忠30秒通過服貿的做法,不僅引爆了“318學運”,而且把國民黨的程式不當放在了檯面上,反而導致自身處於不利地位。

  2、民進黨策略得當,步步緊逼。民進黨在兩岸服貿協議審議不僅策略運用得當,而且展現了其的自信和團結。首先,利用通過佔領主席台的方式,迫使國民黨答應“黨團協商”,從而對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方式進行更改。其次,利用“召委”的權力,將公聽會的召開時間一推再推,破壞了國民黨想在第8屆第4期通過服貿的計劃;再次,抓住國民黨的程式瑕疵不斷的攻擊,促使其做出妥協;最後,以“街頭運動”的方式,脅迫國民黨參加院外的“黨團協商”。並且最終達成了“先立法,後審查”的結果。這一系列的策略下來,使得民進黨牢牢的將服貿議題的審議進程掌握在手中。

  在這一過程中,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民進黨處理“街頭運動”的策略相較於以前有所變化,即其手法更加的隱蔽。在此次“學運”中民進黨很技巧地“退居二線”,刻意回避政黨色彩,讓學運、社運打頭陣,自己則坐收政治利益。這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民進黨敏銳的感覺到民眾已經開始厭倦無止境的社會運動。因此,在這次的整個太陽花學運中,雖然民進黨是其中最大的推手,但是其還是不斷的在公眾面前切割其與學運之間的關係。一個方面是考慮到公眾對這學運的態度不甚明朗,如果大張旗鼓的在檯面上活動,怕影響公眾對於民進黨的觀感,從而對年底選情不利;另一方面,這樣做幕後的推手,使其可以免受公眾的責難,認為是民進黨挑起了台灣政壇的惡鬥,從而博得民眾的好感。對此,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劉世忠毫不諱言地表示:學運期間或其他活動,民進黨也直接或間接都給社運團體幫忙,但不願意聲揚,免得國民黨又找麻煩、亂扣帽子,民進黨不必居首功,希望更多超越藍綠的力量出來牽制馬當局。這不是邊緣化,而是在不同階段扮演不同的角色,這次扮演支持者與保護者的角色。

  總的來看,台灣當前的政黨政治的生態環境對國民黨是不利的,國民黨被民進黨一系列的策略搞的左支右絀,在整個過程中疲於應付,而不由自主的被民進黨主導整個議事過程,無法展現在“一致政府”時期,“立法”與“行政”歸於“執政黨”的自信。而民進黨則借由台灣地區民主“憲政”設計上的缺陷,不斷的操弄整個議題,使得台灣地區的議事效率呈現低效、混亂的境地,從某種程度上傷害了台灣民主“憲政”的成果。

  註 釋

  ①自2008年以來,兩岸之間已經簽訂各項協議21項,一般都只需由“行政院”交由“立法院”備查即可。

  ②根據《“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第61條的規定,諸如此類的“行政命令”“立法院”各委員會應於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如果逾期不完成的,就視為審查了。

  ③《“立法院” http://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204602;0403;0450" \o "PDF文字型電子檔" \t "pdftxt"公報》,第102卷,第46期第2本,403頁

  ④《“立法院” http://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204701;0001;0090" \o "PDF文字型電子檔" \t "pdftxt"公報》,第102卷,第47期,2頁

  ⑤江啟臣,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召委”

  ⑥《“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47期,院會記錄,第8頁

  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之2

  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之3

  ⑨周萬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124頁。

  ⑩周萬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104頁。

  ⑪《“立法院” http://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204602;0403;0450" \o "PDF文字型電子檔" \t "pdftxt"公報》,第102卷,第46期第2本,403頁

  ⑫《“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50期,127頁。

  ⑬《“立法院”公報》第103卷,第3期,院會紀錄,172頁。

  ⑭這主要指的《“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委員行為法》等。

  ⑮《“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50期,127頁。

  ⑯因為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7條的規定“舉行公聽會之委員會,應於開會日五日前,將開會通知、議程等相關資料,以書面送達出席人員,並請其提供口頭或書面意見;同一議案舉行多次公聽會時,得由公聽會主席于會中宣告下次舉行日期,不受五日之限制,但仍應發出書面通知。”

  ⑰《“立法院”公報》第103卷,第19期,131頁。

  ⑱(“立法委員”問政不得有之行為)“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下列為:一、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二、辱駡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三、發言不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五、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六、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七、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八、攜入危險物品。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示或干擾。十、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⑲在2014年1月2日,第十四場公聽會上段宜康針對有人質疑舉行公聽會的正當性時指出,我們知道目前服貿的法制化並沒有完成,現在是處於比較奇怪的狀態,而在“國會監督”的法制沒有完成之前,目前是透過政黨協商,在行政部門的承諾配合之下,讓3個月後自動生效的程式暫時先凍結,這個恐怕也是目前這狀態下之無可奈何的結果。如果不透過政黨協商讓其凍結,服務貿易協議現在就已經生效,那麼今天的公聽會當然也不會舉行。《“立法院”公報》,第103卷,第7期,第15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6月號,總第1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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