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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京媒評論:以公民之力驅散邪教魅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3 00:04:53


  中評社北京6月3日電/記者從山東公安機關獲悉,5月28日晚,在招遠市麥當勞快餐店內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案件發生後,招遠市公安局4分鐘內趕到現場,當場將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海外網(北京)發表評論指出,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毫無疑問,對於正當的宗教信仰和活動,都等得到國家的有效認可,並在現實中給予最為充分的保障。

  但是,在現實中,除了正常的宗教信仰和活動以外,依然殘存著一些邪教組織,不斷危害著公眾的生命安全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作為邪教,其表現形式就是散布迷信邪說,以秘密結社的組織形式控制群眾,不擇手段地斂取錢財,甚至肆意殘害無辜民眾的生命安全。基於此,對於邪教組織,應該保持高度的警惕,並採取有力措施予以堅決打擊和取締,為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安全提供堅實的保障。

  進一步而言,發生在招遠的邪教組織人員故意殺人案,就是邪教組織殘害無辜民眾,破壞社會秩序的一個縮影。根據報道,犯罪嫌疑人張立冬被問時竟然聲稱不信法,只信神。如此的異端邪教思維,令人感到發指,而對於法律的輕蔑態度,更令人深感不安。在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中,每個人的行為都應該恪守法律底線,以法律規定來從事自己的行為,避免自身行為與法律相悖。但是,作為邪教組織成員,卻公然踐踏社會良知,置法律於不顧,理應被現代社會所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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