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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學: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與監督權
http://www.CRNTT.com   2014-06-24 01:27:57


 

  中央既然能授權,必然伴隨監督權以保證授權初衷

  鄒平學指出,中國政府1997年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指包括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這也是中國堅拒英國“主權換治權”要求的原因。他據此說明,《基本法》遵循的原則屬主權﹣授權﹣自治權,因此,“中央授權自治”的說法是正確的。

  鄒平學認為,授權必然伴隨著監督權,中央對特區自治的監督權也絕非“權力僭建”。鄒表示,中央若沒有監督權,則不能保證授權的正確意義,“之前一名華人間諜被驅逐出中國國境卻被香港某大學返聘為教師;斯諾登在中美關係敏感時期出現在香港,幸而特區政府對後者處理得當。”他認為,這個事例正表明出中央對特區行使監督權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白皮書只是系統集中描述對港政策,非拋棄基本法

  鄒平學認為,“一國兩制”白皮書並非否認《基本法》,而是系統地、集中地闡述以往散落在各條款之間的精神,展現的是中央一貫的治港理念。不過,鄒亦指出,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屆滿後,中央政府是否還將根據《基本法》繼續授權自治,須看中央與港府的關係,以及“一國兩制”屆時的成就。

  鄒平學對正在進行的“6.22”公投提出質疑,認為投票既無制度也無法理基礎,是一場鬧劇。他認為,“佔中”等社會運動只能印證白皮書所言非虛,部份港人確實還未適應香港回歸祖國的歷史轉折。

  鄒平學最後表示,中央非常瞭解包括傳媒生態在內的香港社會形態,亦對白皮書發表之後引起的社會反應有所準備,但是中央相信特區政府與港人的理性與智慧,也希望能與港人港府一起,更好地實踐“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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