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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譚咏麟:此人出現後 香港已不是從前所識得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4 13:53:01


 
  不申報利益欺騙公眾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昨日表示,根據《議事規則》,“立法會”議員收取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須說明贊助是否直接或間接付予議員或配偶的款項或實利”。至於接納的財政贊助有否抵觸《防止賄賂條例》的規定,則須由議員根據所知情況自行決定。議員如不遵從《議事規則》的個人利益登記,可由立法會藉訓誡或譴責,或暫停職務或權利的議案加以處分。另外,《個人利益登記指引》規定,議員須登記每月港幣五千元或以上的現金資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指出,黎智英今次向反對派注資被曝光是“叛國亂港、鐵證如山”;他說:“黎先生曾在‘城市論壇’埋怨‘美、英放棄了香港……’,你這句話,我相信你是出自真心的,當這話一出口,大家都懷疑你是站在什麼人的立場來講這句話;不過,你肯定不是站在中國人立場講話的!”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形容黎智英向反對派“泵水”是“黑金政治”,廉政公署應該主動介入調查,以正視聽。他指出,根據現行機制,“立法會”議員在收受利益後應該作出申報。當中不少注資發生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前,王國興質疑反對派議員在選舉前未有對這部分的資金申報或公開,及至本屆“立法會”進行期間,相關的反對派議員亦曾就與壹傳媒集團有關的議題作出發言、動議以及投票,但同樣未在辯論和投票前申報利益。王國興說:“這是不道德的,一方面不斷以未申報利益去攻擊他人,但自己卻收受利益然後公然在議事堂為有關方面辯護,欺騙公眾。”

  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回應有關事件時表示,希望有關人士,特別是被指以個人名義收受捐款的“立法會”議員能夠勇敢地站出來向全港市民清楚交代,不要逃避。她又表明,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捐款,而民建聯的籌款晚會募集得來到款項亦是來源清楚。

  譚咏麟:黎居心叵測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指出,黎智英得到外國勢力的支持,是外國勢力在香港的代理人,是“美國的走狗”,他向反對派派錢,明顯是有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這些是表面上見到,但背後有很多我們見不到”。

  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香港福建社團聯會主席吳良好說,黎智英是反對派幕後金主,大家一早都知道,這次他再次被踢爆,可讓大家再看清楚黎智英和反對派的用心是什麼,“他們就是要搞亂香港、針對中國”。

  知名藝人譚咏麟昨日亦在微博上留言,對黎智英捐錢給反對派四千萬的報道表示震驚,他更直言:“嘩,咁都得?居心叵測!自從此人的集團在香港出現後,我認識的香港已變得不是我們從前所識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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