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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務實探討兩岸政治關係的幾點看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04 00:49:50


 
  彼此往來和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安排建議

  迄今為止,大陸方面曾針對三個問題使用了“安排”一詞,一是彼此往來,二是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三是兩岸政治關係。這裡所謂的“安排”是名詞而非動詞,也就是說,不是一方“安排”另一方,或一方被另一方“安排”,而是雙方經過務實協商達成的諒解、默契、共識或方案。以“一個中國框架內兩個政府的特殊關係”作為兩岸政治關係的合情合理安排,在此基礎上,再對彼此往來、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當可在所謂深水區中不斷地鞏固與深化。

  第一,兩岸雙方應該對“一個中國”的表述達成諒解。誠如張志軍主任所說:“讓台灣現在就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有難度;要大陸接受中華民國,無論從哪個角度,也不可能。”⑯,同樣,讓台灣方面放棄“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或讓大陸方面放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都不具現實可能性。既然如此,兩岸雙方不妨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相互體諒彼此對國號的堅持。當年,新中國政府籌建過程中,最初的設計是國號為“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可見當時對“中華民國”的國號並不那麼排斥。大陸方面對於台灣方面“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的表述,可以不認同但不必駁斥,因為這與兩岸在一個中國框架上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並不衝突,反而是在台灣內部維護“一個中國架構”的表現。在彼此往來中,雙方可以相約都不強調也不使用國號,一方人員到另一方時都不要刻意凸顯或刻意回避國旗、國徽等原地固有的標誌,以落實“一個中國”的包容性。

  第二,兩岸雙方應該對彼此定位形成“自稱中央、互稱當局”的默契。因為兩個政府的政治對立,兩岸雙方在國家統一前都不能放棄己方是“中央政府”的定位,也都不會接受己方是“地方政府”的定位,那麼雙方不妨以互視對方是“地區政府”為基礎,默許對方“自稱中央、互稱當局”。在彼此往來中,雙方採取既體現“一中框架”又體現“兩岸對等”的做法,除“國家主席”、“總統”、“國防部長”、“外交部長”等具有明顯“國家”象徵意義的官銜應代以它稱外,其他政府部門負責人可直呼官銜,以“大陸當局XX部長”、“台灣當局XX部長”互稱。兩岸政治性協商談判由國台辦與陸委會對口進行,各自表述為“政府與台灣當局”、“政府與大陸當局”協商談判。日後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可以仿照當年重慶談判簽定《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的方式,雙方代表不分彼此,共同簽字。

  第三,兩岸雙方應該在國際雙邊關係上形成維持現狀的共識。兩岸雙方關於建交國數量的競爭,上世紀90年代以前是新中國政府與舊中國政府爭奪中國的代表權,90年代以後是主要是台灣當局企圖“謀求主權國家地位”,慘烈競爭的結果,形成了台灣當局現存22個邦交國並與多數國家維持實質關係的局面。2008年以來,台灣方面提出“外交休兵”,大陸方面予以配合,雙方停止了在“外爭”中的內耗,6年來基本保持了各自建交國數量不變,不但避免了他國從中漁利,也避免了相互傷害,這對雙方來說是既可行又無害的做法。在國家統一前,兩岸雙方應避免再打建交國爭奪戰,並且維持現存的台灣與大陸建交國之間的民間性關係不變。雙方應透過政治協商對此達成共識,並在行動上自我約束。

  第四,兩岸雙方應該以“一國一地區”模式共同參與多邊國際活動。到目前為止,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有多種方式,如奧運方式、亞銀方式、APEC方式、WTO方式和WHA方式、ICAO方式。這些方式,使雙方得以同時存在於特定的多邊國際場合,但又沒有造成“兩個中國”。就個案來說,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身份和名義五花八門,但大陸的代表代表中國,台灣的代表只代表台灣地區都是明確的,把這些方式總括起來,可以稱為“一國一地區”模式。在國家統一前,採用“一國一地區”模式,把個案擴展為通案,讓台灣參與更多的切實需要的國際組織活動,既照顧台灣方面的對外發展經濟文化關係的客觀需要,又不逾越大陸方面的不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紅線,符合“合情合理”的原意。兩岸雙方應透過政治協商,用“一國一地區”模式做通案思考,逐一解決台灣參與其他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

  結束語

  如果2016年台灣再次出現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的台灣當局極有可能再次回到“國與國關係”的定位,屆時,兩岸雙方務實探討兩岸政治關係的機會之窗恐將關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勢必受阻。近來喧騰一時的“反服貿學運”告訴我們,在經濟上讓利產生的政治效應並非全然正面,台灣內部“懼統”與“拒統”的社會心理,嚴重干擾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因此,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包括兩岸政治協商、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簽訂和平協議,除了要有國民黨繼續在台灣執政並堅持“一國兩區”定位的條件之外,還需要大陸方面做出政治上讓步的思考。惟政治上讓步如何做到“合情合理”,考驗著大陸方面的“想像力”。

  注釋

  ①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2008年12月31日。

  ②毛澤東、朱德在開國大典上的講話,1949年10月1日。

  ③《告台灣同胞書》,1979年1月1日。

  ④《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2000年2月21日。

  ⑤國家統一委員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案,1992年8月1日。

  ⑥李登輝在國統會改組後第一次會議上的談話,1995年4月8日。

  ⑦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專訪,1999年7月9日。

  ⑧陳水扁接見美國福爾摩沙基金會親善大使的談話,2005年8月2日。

  ⑨李登輝拋出“兩國論”以後,新黨立法院黨團召集人鄭龍水委託民意調查基金會所作的民意調查顯示,55.2%的受訪者贊成兩岸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反對者23.4%。環球電視台與《新新聞》公佈有關“特殊國與國關係”的民意調查,有43%的受訪民眾支持“兩國論”,10%不贊成。TVBS於2002年8月4日的民調,54%同意“一邊一國論”,29%不同意。

  ⑩馬英九在就職典禮上的演說,2012年5月20日。

  ⑪台灣《遠見》雜誌民調中心於2009年7月21日發佈民調,認為兩岸目前是“兩個各自發展的國家”的佔82.8%,認為是“同屬一個分裂的中華民國”的佔4.9%,認為“同屬一個分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佔0.7%。 2013年4月29日台灣指標民調公司公佈的結果,56.2%認同台灣與中國大陸是“國與國的關係”,26.4%持相反意見,17.4%未明確表態。

  ⑫國台辦主任王毅在紀念“九二共識”二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2012年11月26日。

  ⑬⑭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接受台灣聯合報系獨家專訪,2013年5月21日。

  ⑮賈慶林在第八屆兩岸經貿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詞,2012年7月28日。

  ⑯吳伯雄在“習吳會”上的談話,2013年6月13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8月號,總第2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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