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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保姆照料患肝癌老人獲贈196平米房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30 15:10:55


  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出於對保姆悉心照料的感激,濟寧患肝癌老人孫某生前立下遺囑將房產贈與保姆王麗。老人去世後,因房子拆遷,王麗與老人女兒簽訂協議,安置房款分其子女30%,但後來老人女兒未履行協議,強占安置房。29日,記者從任城法院獲悉,法院判決安置房歸保姆王麗所有,子女只能取得30%房款。

  孫某生前患有肝硬化,2009年王麗經人介紹,來到濟寧任城區接莊鎮孫某家做保姆。自2011年初,孫某一直說肚子脹,食量也跟著下降。經醫院診斷,孫某是原發性肝癌晚期,先後三次住院治療期間,都是由王麗悉心照料,老人子女也曾到醫院看望、陪護。

  王麗在老人身邊照顧了兩年多時間,出於對她的感激,老人提出將自己一處196平方米的平房贈與王麗。2011年6月27日,在兩名律師的見證下,雙方達成《遺贈扶養協議》,約定:孫某的房產自願贈送給王麗;若該房屋日後拆遷,拆遷安置房及附屬物或拆遷補償款都由王麗繼承;王麗需負責照顧孫某的衣食起居、生老病死,直至孫某去世。2011年11月25日,孫某因肝癌去世。

  2012年9月16日,孫某的村子因拆遷補償,孫某分得一套182.7m2住房。“當時考慮自己不是本村人,加上村裡出面協調,我就答應重新簽一份協議。”王麗說,考慮到老人女兒的感受,她和老人的兩個女兒另行達成協議。協議中載明:如果賣房,房款30%分給孫某兩個女兒。如果不賣,房子所有權、居住使用、支配權等都屬於王麗和家人,老人子女無權過問。

  拆遷安置房下來後,老人的兩個女兒強占安置房並轉手租賃出去。無奈之下,王麗將老人兩個女兒告上法庭。

  庭審法官說,按照常理,父母都會把遺產留給子女,但本案中老人將房產贈與保姆,而不是兩個女兒,值得反思。最終法庭判決《遺贈扶養協議》合法有效,安置房歸王麗所有,子女只能按照協議拿到30%的房款。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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