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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陸客團導遊上街爭尊嚴 台“觀光局”善意回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8 14:37:08


台灣導遊500多人今天上午走上街頭,訴求“828站出來,828趴惡霸”,抗議開放陸客自由行有非法旅遊業壓縮合法業者空間。(中評社)
  中評社台北8月28日電(記者 王宗銘)台灣導遊500多人今天上午走上街頭,訴求“828站出來,828趴惡霸”,從中正紀念堂遊行到“交通部”門前,抗議開放陸客自由行有非法旅遊業壓縮合法業者空間,要求“交通部”嚴格取締非法旅遊業者,保障合法導遊工作權。

  “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表示,全面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迄今,來台人數逐年成長,屢攀高峰,導遊人員在其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導遊人員長期默默付出讓來台旅客均能享受愉快的旅程,對台灣觀光貢獻實功不可沒;尚有工作之餘投身公益不餘遺力,期待社會各界勿因極少數特殊個案,抹煞大多數優秀導遊人員的奉獻。

  參加抗議活動的導遊身穿“我是導遊我愛台灣”白色上衣,上午到“交通部”門前抗議,“交通部”鐵門半拉下,導遊要求“交通部長”葉匡時出面接下陳情書,但“交通部”由“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出面。

  導遊抗議訴求包括:一、“交通部長”葉匡時下台,廢除自認對現況無能為力的“觀光局”。二、嚴格執行取締非法執行旅遊業務者。三、正面推動旅遊產業,合法保障導遊工作權。四、行政機關跨部會單一窗口,處理陸客來台事宜。導遊也抗議“觀光局”對陸客來台旅遊不守法,只罰導遊的做法,不滿導遊帶陸客至合法指定購物站消費卻被認為是“坑殺”陸客,高喊口號“還台灣旅遊清白!拒絕污名化!我是導遊,我愛台灣!”

  “交通部觀光局”發佈新聞稿表示,全面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迄今,來台人數逐年成長,屢攀高峰,導遊人員在其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由於服務是無形的,而且導遊人員工作性質特殊,面對繁重且瑣碎的接待服務工作,導遊人員均秉持著服務的熱忱全心投入,長期默默付出讓來台旅客均能享受愉快的旅程,對台灣觀光貢獻實功不可沒;尚有工作之餘投身公益不餘遺力,“觀光局”期待社會各界勿因極少數特殊個案,抹煞大多數優秀導遊人員的奉獻。

  “觀光局”說,對於今日導遊人員遊行活動所提之建議意見,包含取締旅遊非法、保障導遊合法工作權益及單一窗口處理大陸旅客來台事宜等,均已是“觀光局”近年來辦理旅遊管理業務之重點工作之一,未來該局將再強化該等工作,並透過“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專案會議協調相關機關落實推動,各項管理作為如有尚欠合理或有未逮之處,將以滾動式檢討隨時改善因應,若事涉相關單位或部門,非可獨自處理者,將透過管道主動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共同研議因應改善,已臻完善,期許導遊人員與政府共同攜手推動兩岸觀光旅遊交流活動朝正向、良性發展。

  “觀光局”說,對於市場上常有傳聞部分旅行社為規避違規之責任,要求導遊人員切結不得賣自費行程及於遊覽車販售商品,實際上仍要求其賣自費行程及遊覽車販售商品,“觀光局”呼籲導遊人員應予拒絕,如有事證應即向該局檢舉(檢舉專線0912594353),至於如有大陸領隊來台違規執行導遊業務經查證屬實,將請入出國及移民署予以註記並管制其帶團來台。

  “觀光局”說,針對導遊人員今日集會表達心聲捍衛尊嚴,尊重導遊人員表達意見之自由及權利,也樂見導遊人員以和平理性、自律自發的集會樹立導遊人員光明正面形象、爭取職業尊嚴及工作權益;“觀光局”也堅持維護導遊人員工作權益、提升其勞動價值,並確保旅遊品質。

  “觀光局”還說,近年來為使導遊領隊人員帶團報酬法制化,減少勞資爭議,該局已增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3條之1,明定旅行業與導遊人員約定執行接待旅客業務應簽訂契約並給付報酬,且不得以小費、購物佣金或其他名目抵替;並商定導遊人員帶團契約範本,議定酬勞、工時、退佣、保險、應盡義務及權益保障等,供導遊及旅行社參考依循。另該局自102年起持續會商勞工主管機關研議輔導推動成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以期促進勞動條件之改善、協處勞資爭議,目前已達發起籌組門檻;並已經就台灣導遊人員執業制度及報酬問題委請研究單位專案研析,透過參考國外作法,通盤檢視現行制度規定,期未來透過職業市場的調整建立合理、公平、有序的執業制度及配套機制。

  “觀光局”說,隨著兩岸旅遊市場日漸成熟、多元化,市場競爭加劇,大陸觀光客來台市場相關問題逐漸浮現,為杜絕操作低價購物旅遊之削價歪風,“觀光局”除加強宣導旅遊品質,強力推廣優質行程,灌輸大陸旅客“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已透過各類兩岸觀光磋商管道,強烈要求陸方落實旅行業品質管理,切實做好源頭管理;另為引導兩岸旅行業朝優質化發展,業協調“內政部移民署”以配額管制鼓勵旅行業規劃優質行程,並修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提升“保障優質行程旅遊內容品質”之法律位階及加重處罰強度,停止違反之旅行業辦理大陸觀光團業務1個月至1年之處分,此外該局亦與權責機關合作積極辦理旅遊品質聯合稽查,協調檢警查緝觀光犯罪等不法行為,以維護台灣旅遊的好口碑。

  “觀光局”說,自由行旅客行程不固定且深入各地,消費力能普及各行各業,較團體旅客固定行程,消費於特定行業,更能將經濟利益讓各行各業雨露均霑,加以陸客團一直處於低價、購物行程之品質不佳情事,故為引導市場走向正常化,讓陸客來台利益讓全民感受到,爰於政策上維持觀光團體穩定漸進成長外,並逐漸發展自由行,此為健全台灣觀光發展之必要方向。又自由行旅客來台旅遊,可依自己需求委託台灣旅行社代為安排導遊人員導覽,亦不致發生影響導遊人員生計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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